【文匯網訊】一名女子涉在港利用8個戶口清洗約100億元(港元,下同)黑錢,還押半年後獲准支付300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但她自此棄保潛逃。
據《明報》報道,農曆正月未過,香港特區政府庫房收到「大利市」。一名女子涉在港利用8個戶口清洗約100億元(港元,下同)黑錢,還押半年後獲准支付300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但她自此棄保潛逃,19日沒有現身聆訊,裁判官遂下令充公保釋金,並向她發出拘捕令,又要求為女被告提供人事擔保者出席下次聆訊解釋。
保釋金撥庫房 發拘捕令
被告趙某(21歲)報稱無業,持雙程證赴港。控方昨在案件再度提訊時稱,被告涉嫌以8個戶口洗黑錢約100億元,據瞭解,控方原希望增加控罪,但被告沒有出庭,未能處理加控程序。她暫被控一項洗黑錢罪,涉於2012年12月6日至21日,利用其名下的銀行戶口處理800萬元黑錢。
傳召兩擔保人下次出庭
控方指被告於去年6月因本案還押,去年12月交出3000萬元現金,另加人事擔保1000萬元,獲高院批准保釋外出。被告重獲自由後隨即「一去無回頭」,自本年1月失蹤,未按保釋條件向警方報到。她連同兩名提供人事擔保者昨同樣沒有到庭,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遂下令充公3000萬元保釋金,發出拘捕令緝拿被告,並傳召兩名人事擔保者於下次聆訊到庭。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再訊。
司法機構回應查詢時表示,沒有統計單一案件充公保釋金的最高紀錄,又指法庭充公保釋金後,一般會轉交庫房。本案件涉及巨額黑錢,保釋金之高亦不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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