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兒子好吃懶做,經常酒後家中鬧事,爭執中,八旬老父持斧頭砍殺兒子。福建古田縣法院22日披露,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易某弼有期徒刑7年。
據中新網報道,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7月23日19時許,84歲的易某弼在家中見兒子易某遠酒後因家庭瑣事與孫女婿占某發生矛盾。此間,易某遠多次持斧頭等械具欲毆打占某。易某弼上前勸阻,並將斧頭奪下放置於樓梯處。為此,易某遠與易某弼爭執,後被易某遠的女兒易某金勸開。
隨後,易某遠繼續在家中飲酒,並再次與父親易某弼發生爭執。期間,易某弼認為易某遠平時好吃懶做,經常酒後在家中鬧事,使全家不得安寧,遂持斧頭朝易某遠亂砍,致其頭部、胸部等多處損傷,後被易某金等人勸開。易某遠送醫不治身亡。
經鑒定,易某遠符合因嚴重的顱腦、胸部損傷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案發當晚,易某弼在明知有人報警的情況下,在現場等候幹警前來處理。
法院審理認為,易某弼因家庭矛盾持斧砍殺他人,致1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易某弼案發後明知他人已報案仍在現場等待公安機關處理,依法可認定為自首,且案發時年滿84週歲,依法可以減輕處罰;本案系家庭糾紛引起,被害人平時表現不良,易某弼無前科劣跡,對易某弼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
宣判後,公訴機關未提出抗訴,被告人未提起上訴,判決現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