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史上最嚴控煙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3月1日起正式實施,違反規定罰款最高達三萬元。
據人民網報道,《條例》明確指出,國家機關、學校、醫療機構等16類場所為禁止吸煙場所,酒吧、歌舞廳等歌舞娛樂場所,茶藝館、按摩、洗浴(包括桑拿、水療、水會、足浴)等休閒服務場所為限制吸煙場所。
早在1998年深圳就出台了《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但由於條例缺乏操作性,10多年並沒有開出一張罰單。
深圳市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孫美華表示,「新條例強調體現以勸阻、教育為主的執法理念,強調多部門協作。」新條例規定,對違反條例的個人或單位,將會給予改正的機會,拒不改正的個人罰款按照情節設定為50元、200元、500三個階梯。
深圳市衛計委疾控處處長林漢城介紹,辦公場所、中小型的飲食機構、網吧,以及證券交易所等四類場所是「吸煙重災區」,所以「執法的時候會加強對這些地方的巡查。」
從3月1日開始,控煙執法工作將分為三個階段,條例實施後的第一周為勸阻整改階段,對發現違法吸煙個人進行勸導、警告,對場所督促限期整改;3月至5月為集中行政處罰階段,每月確定1周為全市集中行政處罰周,暫不開罰單;從6月起轉入日常執法,定期開展控煙執法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