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近期,廣東省紀委根據民眾來信舉報和中央巡視組交辦,對反映梅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鍾勇生違紀問題進行了核查。
廣東紀委官網南粵清風網26日發佈消息稱,經查,鍾勇生在擔任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期間,通過現任梅州市政協主席、時任五華縣縣委書記李金元等人,為鍾勇生之子鍾某辦理虛假人事調動手續、違規獲取公務員身份。鍾勇生、李金元均已構成違反組織、人事紀律錯誤。
經廣東省紀委審議並報廣東省委同意,決定給予鍾勇生、李金元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由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取消鍾某的公務員身份;對參與鍾某工作履歷、人事調動、人事檔案造假,或工作失職瀆職的10名黨員幹部,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由梅州市紀委進行立案檢查,並給予黨政紀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