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關於社會上對嫖宿幼女罪的廣泛爭議的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員刑法室副主任臧鐵偉9日說,我國法律對於未成年人,尤其是14歲以下的兒童,採取的是特殊保護的原則,對於各類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都是刑法嚴厲打擊的對象。
1997年修改刑法的時候,針對當時實踐中出現的一些問題,為了嚴懲嫖宿幼女這類犯罪,規範司法實踐中的執法,專門規定了嫖宿幼女罪,把它從強姦罪裡分離出來,規定了專門的構成犯罪的條件以及單獨的刑罰,那麼當時的立法目的是為了體現從嚴懲治的精神。
近年來媒體也報道了一些性侵未成年人,包括嫖宿幼女的案件,社會各界對此也非常關注,我們立法工作機構也注意到了這個問題,對此專門組織力量進行了多次的調查研究,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包括聽取了專家學者的意見、聽取各部門的意見、人大代表的意見,到基層的司法部門,包括調取了大量案例進行剖析、比較、分析問題的癥結在什麼地方。應該說,在加強對未成年人人身權利的保護,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這一點上,全社會的目標都是一致的,至於下一步法律如何調整、如何完善,我們也將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照法定的程序履行自己的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