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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邱某在法庭上落淚。京華時報 記者 蒲東峰 攝 【文匯網訊】身為警察的邱某以幫人上學為由收了10萬元,事兒沒辦成卻被對方索要70萬元。因不想把事情鬧大,邱某借了30萬元高利貸用來還賬,沒想到利滾利邱某每月需還3萬元的利息。為賺錢補窟窿,邱某以辦北京戶口等為名,和同夥尹某先後17次騙取他人258萬餘元。近日,兩人在朝陽法院受審。
據京華時報報道,檢方指控,自2009年6月至2012年9月,邱某和同夥尹某,以為被害人辦理上軍校、調工作、辦北京戶口、轉士官、收購報廢汽車等理由,先後騙取被害人安某、陳某、李某等258萬餘元。
開庭時,戴著眼鏡、文質彬彬的邱某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及相關證據,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他辯稱,在2008年,他受托給別人辦理上學的事,收了10萬元。事兒沒辦成,對方向他索要70萬元。據邱某家人說,邱某當時受到敲詐。因為不想把事兒鬧大,邱某借了30萬元高利貸,「沒想到借高利貸後,每月光利息得交3萬元,一直還不清,這才拆東牆補西牆,最終就成這樣了。」邱某說,自己1994年從部隊轉業到公安系統工作,因害怕失去工作、失去家人,所以只好走一天算一天,「最後還是導致了這個結果」。據悉,去年4月16日,邱某辭去警察的工作。
鑒於邱某悔罪且有坦白情節,但卻無力賠償受害人損失,朝陽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建議量刑為有期徒刑11年至13年,並處罰款。
庭上,邱某同夥尹某因取保候審而身穿便衣出庭。尹某因3次幫助邱某購買機動車及偽造的機動車行駛證,而被指控犯買賣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建議量刑1年至1年3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緩刑。
庭審結束後,邱某重新被戴上手銬,隨法警離開法庭,一邊離去,一邊用戴著手銬的手抹眼淚。
庭內,邱某的家人則百般懇求法官,稱願意盡最大能力賠償受害人,以此求得邱某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