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涉嫌襲擊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的兩名被告,被控傷人及盜竊罪,早上在東區裁判法再提堂,案件押後到5月20日再提堂。兩名被告都沒有申請保釋,繼續還押監房看管。
據新城電台消息,控方指,警方會整理鑑證和醫療方面的證據,及查看閉路電視片段,作進一步調查。
兩名被告都是37歲,報稱是修理水管工人,兩人涉嫌在上月26日,在西灣河鯉景灣太康街,襲擊劉進圖,令他重傷。之後在東莞被捕,移交本港警方。他們又涉嫌在案發前十幾日,在粉嶺偷取一部電單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