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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奇。資料圖 【文匯網訊】今天上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完成各項議程後在杭州閉會。會議經表決,免去蔡奇的浙江省副省長職務。
據浙江省人民政府網消息,2013年11月,浙江省政府印發《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蔡奇副省長分工的通知》,明確蔡奇副省長分工如下:
負責省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發展改革、公安、國家安全、監察、司法、稅務、民族宗教、食品藥品監管、法制、人民武裝、海防、機關事務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省民宗委、省公安廳、省安全廳、省監察廳、省司法廳、省地稅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食安辦)、省機關事務局、省法制辦、省政府研究室、省參事室(省文史館)、省能源局、省監獄管理局、省發展規劃研究院。
聯繫省軍區、省武警總隊、省預備役師、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國稅局、財政部浙江監察辦、省信訪局、省檔案局、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
簡歷:
男,漢族,1955年12月生,福建尤溪人,1973年3月參加工作,1975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博士研究生。先後擔任浙江省衢州市委副書記、市長;衢州市委書記;衢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台州市委書記;杭州市委副書記、副市長;杭州市委副書記、市長;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省委黨校校長等職、現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
2013年11月22日,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完成各項議程後在杭州閉幕。會議經表決,任命蔡奇為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1973.03——1975.09,福建省永安縣西洋公社知青;
1975.09——1978.08,福建師範大學政教系讀書;
1978.08——1983.09,福建師範大學黨委辦公室幹部;
1983.09——1985.08,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綜合處幹部;
1985.08——1987.09,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綜合處副處長;
1987.09——1991.02,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綜合處正處級秘書;
1991.02——1992.02,中共福建省委政改辦副主任(副廳級);
1992.02——1993.03,中共福建省委黨建辦副主任、辦公廳廳務會議成員;
1993.03——1996.09,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副主任、廳務會議成員(期間:1994.03—1996.09 掛職任中共福建省三明市委副書記,1996.03—1996.07 中央黨校地廳級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6.09——1997.08,中共福建省三明市委副書記(期間:1994.09—1997.07 福建師範大學經濟法律學院碩士研究生班學習);
1997.08——1997.11,中共福建省三明市委副書記、副市長;
1997.11——1999.05,中共福建省三明市委副書記、市長;
1999.05——2002.03,中共浙江省衢州市委副書記、市長(1999.09—2001.07福建師範大學博士研究生班政治經濟學專業學習);
2002.03——2002.04,中共浙江省衢州市委書記;
2002.04——2004.04,中共浙江省衢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4.04——2007.01,中共浙江省委委員、台州市委書記;
2007.01——2007.02,中共浙江省委委員、杭州市委副書記;
2007.04——2010.01,中共浙江省委委員、杭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0.01——2010.02,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杭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0.02——2010.07,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省委黨校校長,杭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0.07——2013.11,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省委黨校校長。
2013.11——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
中共十六大代表,第九、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