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韓律師稱失事客輪船長應判死刑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4-18]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韓國「歲月」號客輪16日在海上失事,船長李准錫(因)先於乘客逃跑。韓國內有律師表示,李准錫的行為「適用於殺人罪,須據最高刑法死刑量刑」。

據環球網援引韓國newdaily網站4月18日報道,韓國「與市民在一起的律師」共同代表李賢(音)18日在Facebook上表示,在沉船事故中,應盡保護乘客的船長卻先於乘客逃跑,最終導致無數乘客死亡。其行為適用於殺人罪,須據最高刑法死刑量刑。

此外,韓國內還有意見認為,應按照刑法中「船舶沉沒致死傷罪」對李准錫量刑。量刑範圍為無期徒刑或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責任編輯:書亞
韓國檢方正式提請逮捕失事客輪船長      [2014-04-18]
韓歲月號船長涉過失致死 最高可囚5年      [2014-04-18]
韓船長逃生後地上曬鈔:錢是我的      [2014-04-18]
沉船船長致歉 未透露是否先逃生      [2014-04-17]
李克強與中方搜救船長通話:不放棄任何一線希望      [2014-03-12]
日本起訴撞船事件涉事中國船長      [2014-02-12]
韓律師稱失事客輪船長應判死刑      [2014-04-18]
劉雲山:向舊習慣說不 向潛規則叫板      [2014-04-18]
公安部A級通緝令追緝持槍搶劫嫌犯      [2014-04-18]
韓國檢方正式提請逮捕失事客輪船長      [2014-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