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韓國「歲月」號客輪16日在海上失事,船長李准錫(因)先於乘客逃跑。韓國內有律師表示,李准錫的行為「適用於殺人罪,須據最高刑法死刑量刑」。
據環球網援引韓國newdaily網站4月18日報道,韓國「與市民在一起的律師」共同代表李賢(音)18日在Facebook上表示,在沉船事故中,應盡保護乘客的船長卻先於乘客逃跑,最終導致無數乘客死亡。其行為適用於殺人罪,須據最高刑法死刑量刑。
此外,韓國內還有意見認為,應按照刑法中「船舶沉沒致死傷罪」對李准錫量刑。量刑範圍為無期徒刑或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