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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富二代殺妻一審被判死緩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04-19]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記者許娣聞 南京報道)4月18日下午3點,備受社會關注的南京「富二代殺妻」案在南京市中院第二法庭公開宣判,認定被告人吉星鵬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吉星鵬限制減刑;吉星鵬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交通費人民幣二千元。被害人家屬當庭要求上訴。

2013年4月25日凌晨,在南京市建鄴區西堤國際小區發生命案,富家子吉星鵬因懷疑「90後」妻子祁某與他人外遇,並懷疑剛生的孩子並非親生,酒後歸家與妻子發生口角,最後揮刀數十下,刺死22歲的妻子。然而案發後親子鑒定,出生僅100多天的寶寶,確為吉星鵬和其妻子祁某的親生骨肉。

該案於2013年11月4日初審,由於案情複雜,當事雙方訴求有嚴重衝突,導致該案在庭審近半年之後才宣佈判決結果。法院認為,被告人吉星鵬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其在父親報警、母親出門呼救後,雖一直留在現場,但明知有人報警仍繼續行兇,而無放棄犯罪、防止危害後果擴大之意願,不符合自動投案主動性與自願性的實質要求,法院不採納「被告人系自首」的辯解理由及辯護意見。法院同時認為,罪行極其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但鑒於本案系婚姻家庭糾紛引發的犯罪,結合具體案情,可以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是,被告人吉星鵬故意殺人手段特別殘忍,且未得到被害人親屬的諒解,故有必要對其限制減刑,這也是防止被告通過各種方式來在緩刑的基礎上獲得減刑。

庭審期間,吉星鵬在最後陳詞中曾表示:「我想給我岳父岳母道個歉,你們把養育了21年的女兒交給我,而我沒能好好照顧她,她死於我手,我知道你們此刻痛苦萬分,我也感同身受,畢竟她曾經是我摯愛的女人,我一輩子的妻子,但是我沒辦法讓她活過來,所以我也不敢奢求你們原諒我。但是試想一下,我的女兒現在還不滿1週歲,當她長大了之後問起自己的父親母親在哪裡時,我不知道到時候她會恨誰。我願意用餘生對被害人父母盡到贍養義務,對女兒盡到撫養義務,願意賠償,希望法庭從輕處罰。」

判決當日,被害人祁某家人帶著祁某的遺像上庭,開庭前就哭訴要求判處吉星鵬死刑。在聽到判決結果的瞬間,祁某家人大呼「不公平,為什麼不判處死刑」。被害人家屬當庭要求上訴,被告吉星鵬的家人對此並無表示。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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