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李春城的弟弟李春明和部分親屬在成都天府新區、雙流等地有多個房地產公司,這些公司在房產開發市場上並不出名,但拿地能力驚人。成都行政中心南遷前,李春明在天府新區海洋館附近,以50萬元一畝獲得數百畝土地,行政中心南遷,土地價值飆升,李春明以200萬一畝把該片土地倒手,獲取暴利。
自1998年擔任成都市副市長起,到2011年調任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在成都主政13年。這期間,成都市政建設發展迅速:兩次大規模舊城改造,啟動城鄉統籌,將成都南擴、東進等。此外,彭州石化也開工建設。
中紀委通報,李春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李春城許多「政績」的背後,都有這方面的涉案的線索,涉及其弟李春明、緊隨他到成都的「哈爾濱幫」、本地商人汪俊林、鄧鴻等人。他們的觸角涉及征地拆遷、土地開發、政府工程、市政交通等多個方面。
4月29日,中紀委通報,李春城被「雙開」,移交司法部門。
4月29日,中紀委網站通報,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移送司法部門。
李春城於2012年底被中紀委帶走調查,是十八大之後第一個被調查的省部級官員。在他落馬一年多的時間裡,四川省原副省長郭永祥、四川省原政協主席李崇禧也先後落馬。
1998年,李春城自哈爾濱市副市長,調任成都市副市長,隨後擔任成都市長、市委書記;2011年調任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在成都前後主政13年。
中紀委發現,李春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妻、女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弟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濫用職權進行封建迷信活動,造成國家財政資金巨額損失;腐化墮落。
瀘州結交郎酒集團汪俊林
成都多名房地產商稱:汪俊林能順利拿地,因為「與李春城關係密切」
2012年12月2日,李春城被中紀委帶走調查。李出事後不到兩周,郎酒集團董事長汪俊林也被調查。他也是最先被帶走調查的四川富商。
李春城與汪俊林至少有十多年的「交情」,據知情人介紹,李春城主政瀘州時,他們相識。
2000年8月,成都市副市長李春城調任瀘州市委書記。他在瀘州從政5個多月後,即被調回成都任代市長、市長。
一位汪俊林的朋友稱,李春城主政瀘州期間,汪俊林駕駛一輛牌照手續不全的車,被交警檢查,汪向李春城投訴。李春城批評了交警隊。此後,兩人關係日益密切。
隨著李春城的職務變化,汪俊林從2003年開始涉足成都的土地開發、房地產項目。2012年福布斯中國富豪榜單上,汪俊林排名第67位。
接近成都政府高層的人士稱,此次汪俊林被調查,因牽涉郎酒改制和成都雙流地產項目。
記者檢索公開資料發現,汪俊林及其胞弟汪俊剛,以成都萬華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萬華投資」)、成都萬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近10家公司為實體,在成都雙流縣多次以低價獲得總計近萬畝土地開發權。
2003年,萬華房地產公司在雙流縣萬安鎮麓山片區,拿地4300畝,開發高端別墅區。據《中國經營報》報道,萬華當時拿地成本為25萬元每畝,2009年,建成別墅以15000元均價、總成交額27億元居全國別墅成交額第一。
據上述人士稱,李春城案中,汪俊林的麓山國際房地產項目,在拿地過程中存在重大違法違規嫌疑。
中紀委通報中也提到,李春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
從2002年開始,成都市提出打造南部城市副中心,計劃投資500億元,發展成都南部高新區。
隨著成都南城板塊崛起,2007年前後,萬華投資拿下南湖發展區2萬多畝一級土地整理,並在此後用極低價掛牌競拍得到近4000畝土地,開發房地產。
新京報記者拿到的三份文件顯示,從2006年到2008年,汪俊林的萬華投資拿到雙流縣南湖發展區2萬多畝土地整理項目。
這個項目屬於土地一級開發整理,以協議出讓的方式獲得。上述人士透露,該項目表面上是土地整理,實際是變相拿地。該地塊一級開發與二級開發聯動,政府從土地出讓金中扣除萬華一級開發的投資。
成都市一地產商介紹,土地一級開發主要是完成市政基礎設施和社會公共配套設施建設。這樣的工作一般由政府承擔。也有地方政府將一級開發以協議出讓方式,指定給特定企業,企業有巨大的操作空間。
2009年,這塊土地整理上交,幾個月後,萬華投資以起拍價拍回近4000畝土地,用於房地產開發。
成都多名房地產商告訴新京報記者:汪俊林能順利拿地,因為「與李春城關係密切」。
據財新網引述知情人士消息報道,2012年,李春城到北京跑關係謀求高昇,「汪俊林跟李春城私交很好,當時也幫著他在北京跑關係,還給了李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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