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李青霞 通訊員 彭小雲 9日報道)近日,湖南省國土資源廳聯合湖南省財政廳出台《湖南省農村土地整治「先建後補、以補促建」試點方案》(簡稱《方案》),決定今年在湖南全省範圍內選取三個村開展 「先建後補、以補促建」試點工作。目前,試點工作已全面開展。
據相關工作人員介紹,三個試點村將按照「自定、自籌、自建、自管」和「先建後補、以補促建」的模式,以行政村為單元實施農村土地整治項目。「也就是說,村集體按要求自主確定建設範圍、工程建設內容和佈局,自主籌集建設資金,自主組織項目實施,自主進行實施管理和工程後續管護;財政資金實行先建後補,每期工程的數量和質量經驗收合格後,由財政按預算撥付相應資金。」
《方案》要求,三個村在充分徵求村民意見的基礎上和縣級國土資源部門的指導下,按投資不超過2000元/畝、建設範圍不跨村和實際建設需要等,合理確定項目建設範圍。從項目立項、實施到後期驗收和維護,《方案》中都有明確詳細的規定。特別是在後期維護方面,由三個村按照村務公開的原則,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建立工程後期管護制度,從項目實施合理利潤中提取一定比例設立後期管護資金,並實行專賬存儲、專款專用。
「這些試點的土地整治項目『怎麼做,誰來做』完全由農民說了算。」湖南省國土資源廳耕地保護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我們這樣做就是為了充分調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群眾開展農村土地整治的積極性、自覺性,真正實現農民群眾自己的土地自己整治,確保項目質量群眾滿意。」
同時,為了確保財政資金真正落實到位,本次試點採取「先建後補」的財政支付方式,《方案》明確,每期工程完成後,村委會及時申請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驗收,驗收通過後,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資金撥付,縣級財政部門按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撥付。撥付每期工程建設時預留資金10%,待項目全部驗收合格後一次性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