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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現場。(資料圖) 【文匯網訊】湖南臨武城管致瓜農死亡案二審今天上午8時30分在郴州市中院公開開庭,庭審中澄清了此前網上的一些傳言。如早前網傳「城管用秤砣秤桿毆打瓜農」,根據15名證人的證言,並無人明確看到城管用秤砣秤桿打人。法醫鑒定結果也無法證明瓜農身上傷痕是被用秤砣毆打造成。
據中央電視台新聞中心官方微博消息,2013年7月17日上午,臨武縣南強鎮蓮塘村村民鄧正加在與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執法過程中發生爭執,突然倒地身亡。
2013年12月27日,湖南永興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一審判決:廖衛昌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犯故意傷害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4年、3年6個月。
法院審理認為,7月17日上午,4名被告人在行政執法過程中與鄧正加夫婦發生爭執,因鄧正加妻子黃某謾罵行政執法人員,且鄧正加用秤桿戳向廖衛昌,4被告便上前對鄧正加進行毆打,誘發鄧正加小腦與腦幹橋延溝交匯處畸形血管破裂,蛛網膜下腔廣泛出血而死亡。
法院認為,4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案發後,4被告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均系自首。法院依法對廖衛昌予以從輕處罰,對其餘3人予以減輕處罰。庭審後,死亡瓜農的兒子鄧青強表示,家人認為判刑過輕,將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