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從山西忻州市公安局獲悉,忻州有3名網民分別因在微信群、網上揚言炸天安門、到火車站砍人、炸派出所被依法行政拘留。
據新華網報道,忻州市公安局網警支隊在工作中發現,太原一網民「曲某某」5月7日在微博發帖揚言要炸派出所,並希望有同樣想法的人聯繫。原文:「給個高爆!炸你派出所!誰有想法聯繫我!」
經查,該網民名叫曲某某,男,五台縣東冶鎮新堡村人,在湖南長沙打工。曲某承認,網上內容系自己所發,因自己剛買的筆記本電腦在長沙被盜,因當地派出所和刑警隊不能及時破案,於是隨意之下發了過激言論,在信息中提及的「高爆」是遊戲CF中的裝備,現實不存在,無目的和針對性。目前,五台縣公安局對曲某某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
5月6日13時52分,微博網民「孔祥鴻」在評論「廣州火車站數人持刀砍人」時稱:「今年流行火車站砍人,先是雲南、又是烏魯木齊、又是廣州,誰敢去北京西客站製造一起砍人事件?我明天組織幾個壯丁去代縣火車站呀。」
經查,該網民真名叫孔某某,男,山西代縣聶營鎮西段景村人。代縣公安局根據有關規定,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5月4日19時36分,微信網民「深夜的虎」在微群中發言稱:去北京搞爆炸。
經查,網民「深夜的虎」的真名戎某某,五台縣神西鄉人,現在太原打工。民警找到戎某某後,戎某某向民警承認,該微信賬號是自己註冊的,上述言論是和朋友開玩笑,並對自己發表的不當言論表示後悔。五台縣公安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