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實習記者 馮芳慧 14日內蒙古報道)近日,記者瞭解到,繼上海、深圳、重慶、福州等城市交警配槍工作後,呼和浩特市交警也開始配槍。
目前,呼和浩特公安局交警支隊為85名符合條件的交警裝備了最新的10毫米轉輪手槍。每名持槍交警都要接受保養、保管和實彈射擊3個課程的培訓。在培訓的過程中,聘請專人對10毫米轉輪防暴手槍驗槍、分解結合、技術參數、射擊原理等內容進行講解。
交警作為警察中的重要警種,也是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力量。按照《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交警在需要時可以配帶槍支、警棍、手銬、警繩等武器和警械,執勤警車也可根據需要配備槍支、防彈衣、防彈頭盔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