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馬琳 北京報道)《中日韓投資協定》於17日正式生效。據商務部介紹,該協定囊括了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爭議解決等條款,將為三國投資者提供更為穩定和透明的投資環境,對促進和保護三國間相互投資、進一步深化三國投資合作、推動三國經貿關係發展具有積極作用。有分析指,該協定是開啟自貿區談判最重要的一環。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昨日介紹,4月16日,中方已照會日韓,通知其中方已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日本國政府及大韓民國政府關於促進、便利和保護投資的協定》(即《中日韓投資協定》)生效所必需的國內法律程序。
隨著中日韓三方各自完成了投資協定生效所必需的國內法律程序。根據協定有關規定,《中日韓投資協定》將於2014年5月17日生效。
《中日韓投資協定》自2007年啟動談判,中、日、韓三方歷經近6年,先後進行了13輪正式談判和數次非正式磋商終達成共識,於2012年5月13日在北京簽署該協定。該協定共包括27條和1個議定書,囊括了國際投資協定通常包含的所有重要內容,包括投資定義、適用範圍、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徵收、轉移、代位、稅收、一般例外、爭議解決等條款。
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就此發表談話表示,該協定是中日韓之間第一個促進和保護三國間投資行為的法律文件和制度安排,將為三國投資者提供更為穩定和透明的投資環境。
中國社科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員張季風向媒體表示,該協定是促進中日韓自貿區談判的前提基礎,使其在技術層面、經濟層面都向前邁了一大步。對外經貿大學中國WTO學院副院長屠新泉則表示,投資協定的主要目的是保護投資者利益,從短期來看,對於日韓在華投資保護利益更大,但從長遠來看,對中國也是很有好處的,主要體現在為外國投資者提供穩定的投資預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