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歌手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定於2014年5月27日上午9時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開庭10分鐘左右,北京朝陽法院官方微博發消息稱,李代沫當庭自願認罪。
據北京朝陽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在法庭舉證、質證階段,李代沫對大部分證人證言、證據都表示「沒有意見」。當但證人盧某某、鄭某某、郝某某出庭作證後,李代沫表示對於對盧某某、郝某某的證言有意見,他稱「冰毒來源確實是盧某某提供」。
其辯護人也表示,「盧某某、郝某某提到的毒品來源同意被告人(李代沫)的意見,盧某某郝某某所稱毒品來源於被告人,沒有證據佐證,從李代沫供述顯示毒品由盧某某提供,警察搜查李代沫住所時,沒有搜查到毒品,沒有佐證李代沫臨時住處藏有毒品的證據,所有每次吸食毒品來源不可能從李代沫處提供」。
2014年3月17日,北京警方官方微博「平安北京」發佈聲明稱,著名歌手李代沫夥同另外6人,於17日晚在北京朝陽區三里屯某小區的暫住地內吸食毒品,6人全部被警方抓獲。此外,在豐台區一酒店內還有另外兩名涉案人員也在隨後被警方抓獲。此8人尿檢均為苯丙胺類陽性,且當事人對犯案事實供認不諱。
隨後,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於2014年3月1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並被移送至常營看守所。
3月27日凌晨,有微博爆料稱,「李代沫已患病,看押方認為不適宜關押正辦理相關手續」,但該爆料很快被北京市公安局闢謠,警方明確表示,李代沫仍在羈押中,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
4月16日下午,朝陽檢察院發佈消息稱,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對李代沫依法批准逮捕。
5月9日,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對犯罪嫌疑人李代沫依法提起公訴。
現年25歲的李代沫是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人,曾參加《中國好聲音》第一季比賽,因深情演唱歌手曲婉婷的代表作《我的歌聲裡》而一炮走紅。之後李代沫在北京簽約當然娛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