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加拿大《漢和防務評論》網站稱,沈飛把殲-31視為向中國航母積極推銷的重點機種,其基本性能,有可能與米格-29K接近。殲20則不可能上艦。
據環球時報5月27日報道,據加拿大《漢和防務評論》網站5月23日報道,殲-31在沈飛內部稱作「小四」,與殲-20「大四」相區別。因此,研製殲-31的根本動機在於看準兩大市場,第一、中低檔的中國空軍第四代戰鬥機,兼顧出口。第二、確實如外界所分析的那樣,沈飛把殲-31視為向中國航母積極推銷的重點機種。目前沒有任何在研國產戰鬥機具備這兩種能力。
尤其是下一代隱形艦載戰鬥機,在美軍F-35A即將服役之際,當初研製殲-15就是作為過渡,先解決有無的問題。為何在俄羅斯已經退役蘇-33的情況下,中國還生產殲-15?
文章稱,這是因為在F-35A服役之前,或者即使服役,F-18E/F至少還會服役20年,因此殲-15的主要作戰對象是要求逐步改良成能夠對付F-18E的水平。至於如何對付F-35A?的確不是殲-15的研製目的。
消息來源聲稱在論證、試飛階段,殲-31已經進行了各種上航母的課題研究,對它的定位是海空通用型戰鬥機,這一點與F-35相同,多功能的雷達、隱形化的大型彈艙使殲-31有能力攜帶空對艦導彈,而且測試的結果顯示:在隱形方面殲-31甚至比殲-20更好。即使不考慮運用多大比例的複合材料,殲-31小型化的機身、沒有類似前翼、腹鰭這樣的多餘翼面,的確將會大大降低雷達反射面積,這是為何俄設計師比較「理解」殲-31設計的原因。
目前還在進行試飛大綱的試飛工作,一旦完成試飛,下一階段還將考慮進行短距、滑跳起飛的測試,當然如果需要會安裝尾鉤。蝶形化的機翼外形,酷似F-35,而折迭翼技術,本來就是沈飛的傑作,因此要使用折迭椅的殲-31進行試飛,技術上不是問題。
由此可見,沈飛的確在認真考慮投標海軍下一代戰鬥機的工作,目前唯一的選項是殲-31,大型化的空軍型殲-20幾乎不可能上艦。
當然另一方面,消息來源還談到了殲-31被海軍選中、上艦的困難性:這一點情況與L-15教練機一樣。當初L-15與JL-9競爭海軍艦載機,後者獲勝,最主要的原因是L-15採用烏克蘭的發動機,海軍不希望艦載機過分依賴外國設備,殲-15採用AL31F發動機實在是不得已的辦法,因為WS10A不爭氣,航母在遠海的活動,要求發動機可靠性更加完善,文章認為,遼寧號目前還不具備在海上換裝發動機的能力。
這一證言可以看出「遼寧」號的後勤保障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美軍艦載機部隊都具備在航母上進行簡單維修、換裝發動機的工作。
這樣來看殲-31競爭航母的問題,困難的一面與L-15相同,目前試飛使用的是RD33,這實際上是出口JF-17戰鬥機時的備份發動機,並不能滿足殲-31批量生產的需要。因此殲-31的最終歸宿,只能等待WS13渦扇發動機的研製狀況,來自巴基斯坦的消息來源聲稱貴州發動機公司正把一台WS13用於JF-17的試飛。如此看來,WS13的研製進度,顯然比WS10A要慢很多,如果研製定型,批量生產的WS13依然像WS10A那樣不爭氣、問題百出的話,那麼會影響殲-31向海軍航母推銷的成果。
當然不排除另一種可能性,那就是殲-31正式選中RD33作為動力,並單獨向俄羅斯購買,依照目前俄中政治、軍事關係,尤其在克里米亞危機之後,即使中國希望獲得最新型的RD33 MK,絕對不是問題。RD33 S3同樣是米格-29K的發動機,擁有9000公斤的加力推力,俄式增減速性一向完美。這又意味著,如果殲-15、殲-31兩種戰鬥機短期一時混裝中國航母,勢必出現兩種發動機,對航母的維修體制提出挑戰。
假設殲-31真被中國海軍選中成為艦載戰鬥機,那麼今後F-35A最大的假想敵就是殲-31,僅僅從外形上判斷,殲-31是以空戰為主、兼顧多用途的理念而設計,因此,彈艙不像F-35那麼深厚,甚至F-35因此而變成笨厚的攻擊戰鬥機,可想而知其機動性,不要求達到超音速巡航、甚至達不到2馬赫以上的飛行時速。就此而言,殲-31的機動性、速度有可能比F-35A強。而作為攻擊戰鬥機而設計的F-35A,安裝了巨大的彈艙,尤其強調攻擊能力。
依照殲-31的外形尺寸,用於對艦攻擊時,彈艙至少可以部署2+2枚YJ83反艦導彈(滑跳起降可能只能部署2枚),或者4枚PL12+4枚PL8空空導彈。大致上,殲-31的基本性能,有可能與米格-29K接近,因為使用相同的發動機(系列不同),兩種戰鬥機有可能都是17米級長度,尺寸接近,米格-29K最大飛行速度M2,航程2000公里,推重比0.97 、武器載重量5.5噸。
至少迄今為止,除了殲-31之外,看不出任何其他下一代中國戰鬥機具備上艦的潛力。即使現在開始研製,至少需要10年,而殲-31已經是試飛3年的飛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