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報道,香港終審法院早前裁定變性人W有權結婚,港府提出修例配合。香港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在報章撰文提到,有市民因反對同性婚姻而反對修改婚姻條例,他指出,終院已表明,W案與同性婚姻無關,W完成整項變性手術後,有權以女性身份與男性結婚,符合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有意見認為,修例要求「易性症」人士必須接受整項變性手術,等同強迫他們接受手術;黎棟國說,有關說法不盡不實,本末倒置。他引述專家說,「易性症」人士接受變性手術前,要經過長時間精神評估,醫生會解釋手術風險,認為以手術治療他們的長期焦慮,是解脫而非酷刑。
對於被指修例內容未有照顧跨性別人士需要,黎棟國說,未接受整項變性手術的人,能否以其選擇的性別結婚,屬性別承認的議題,終院未有在W案作任何決定,要由有關工作小組研究。他說,會繼續爭取立法會支持,在終院命令生效前,通過有關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