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劉銳 19日綜合報道)6月18日,四川省政府網站公佈《四川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辦法》,要求以後在四川省內出租房屋給他人,必須及時登記申報租客的信息;房屋租賃中介機構也須在簽訂或解除租賃合同後24小時內,將房屋承租人信息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員會申報;對娛樂場所、網吧等超出法定營業時間仍滯留不離開者,服務性營業場所(如酒吧、茶吧、影劇院、洗浴保健等)超過凌晨兩點任滯留不離開者,需如實登記並及時申報個人信息。而提供和申報流動人口個人信息的方式,可採取書面、網絡、傳真等。
該辦法將於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如果違反該《辦法》的,將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1000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