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於5月19日對鎮江市原副市長李衛平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6月6日對其決定逮捕。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稱,鎮江市原副市長李衛平在擔任中共淮安市委常委、漣水縣委書記以及鎮江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涉嫌受賄罪,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於5月19日對其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6月6日對其決定逮捕。
今年2月25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江蘇省鎮江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李衛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5月21日,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發佈消息,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鎮江市副市長李衛平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