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特區政府民政事務總署4日發出《旅館業條例檢討》公眾咨詢文件,展開持續8周的公眾咨詢。
據人民網4日報道,文件建議,如果大廈公契規定不容許在內經營旅館或進行商業活動,或只可以用作私人住宅用途,旅館業監督有權拒絕發出拍照或者執行撤銷現有牌照。另外,文件建議處理牌照申請時,應當考慮同一座大廈內的居民意見。
在執法方面,文件建議在條例中加入條文,協助檢控無牌旅館經營者及加重罰則。港府表示會咨詢區議會、業主立案法團及相關業界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