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新華社消息,記者從中央組織部獲悉,張田欣因涉嫌違紀,近日中央已免去其中共雲南省委常委、委員職務。
7月9日還在昆明調查
據澎湃新聞網報道,就在7月9日,張田欣還在雲南昆明調研。
據7月10日雲南日報報道,7月9日,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張田欣與昆明市委副書記、昆明市長李文榮,昆明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應永生一行調研了西城海口片區開發建設工作。
張田欣指出,西城海口片區開發建設,要突破難點、彰顯特色,真正把滇池西岸黃金海岸線建設好。一要堅持規劃為先;二要堅持基礎設施建設為重;三要堅持文化為魂;四要堅持以人為本;五要堅持生態為屏,在開發中保護、在保護中開發,統籌抓好滇池治理、園林綠化、濕地建設、西山景區保護等工作,決不能為一時之利造成無法挽回的生態創傷。
談反腐時強調一把手要清廉自守
公開資料顯示,張田欣也曾談及反腐工作。
據昆明日報報道,2013年2月4日,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張田欣在昆明市紀委十屆三次全會上強調,全市上下一定要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變警鐘長鳴,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引向深入。
張田欣說,黨的十八大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紀委二次全會和省紀委九屆三次全會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為我們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上下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來,深刻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變警鐘長鳴。
張田欣強調,要嚴格遵守和自覺維護黨的紀律,確保令行禁止、政令暢通。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在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狠抓作風建設,堅決整治影響昆明改革發展穩定的不良風氣。
張田欣還要求,要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要全面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要堅決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領導幹部尤其是「一把手」要清廉自守、嚴格自律,老老實實做人、規規矩矩做事、清清白白做官。要深入開展糾風和專項治理,以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
張田欣曾被舉報,舉報者被查處
當然,在公開報道中,此前已有涉及張田欣的舉報,不過舉報者被處理。
據新華社消息,2011年11月8日雲南當時曾查處一起利用互聯網惡意誹謗領導幹部的違紀案件。
當天,雲南省紀委、雲南省監察廳通報:雲南電視台某頻道總監、黨支部書記李瀛在省委換屆期間,利用互聯網惡意誹謗領導幹部,於當年11月2日被予以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被撤銷其電視台某頻道總監職務。
通報稱,2011年9月,根據雲南省委領導的指示,雲南省紀委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嚴肅查處了雲南電視台某頻道總監李瀛在省委換屆期間利用互聯網惡意誹謗領導幹部的嚴重違紀案件。11月2日,雲南省委省直機關紀工委決定,並經省委省直機關工委批准,給予李瀛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雲南省廣播電視局決定,撤銷其電視台某頻道總監職務。
雲南省紀委、雲南省監察廳稱,李瀛在雲南電視台工作期間,因對個人工作崗位調整等不滿,對電視台主要領導產生怨恨。為洩私憤,李瀛自2010年10月起,先後多次編寫電視台主要領導的舉報信,以匿名方式分別郵寄給中央、省多個部門及領導。其間,李瀛認識了移居國外的華商楊某某,並迅速發展形成了特定關係。楊某某許諾利用他在國內外的人際關係,幫李瀛實現報復的目的。李瀛將一些道聽途說的省級某領導的傳聞,通過楊某某等人編造成文,於2011年9月8日發佈在境外某網站。兩小時之後,該網帖在國內被原文轉載。隨後,相關內容在省內網站和手機短信轉載傳播,造成極壞影響。
雲南省紀委、省監察廳通報稱,李瀛置若罔聞,頂風違紀,為發洩個人私憤,在該省委換屆期間,夥同他人捏造事實,惡意誹謗領導幹部,嚴重干擾了該省委換屆工作秩序,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這起案件的發生,再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全省各地各部門和廣大黨員領導幹部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堅決抵制和反對誹謗、誣告陷害等歪風邪氣,帶頭執行換屆紀律,自覺維護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確保第九次黨代會的順利召開。」雲南省紀委、省監察廳通報中說。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查詢了被處理的李瀛所發網帖,其中舉報的對象即是被中央組織部剛剛免職的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張田欣。
張田欣簡歷
1974.08—1975.02 雲南省江川縣三街中心小學民辦教師
1975.02—1978.02 雲南省江川縣第一中學代課教師
1978.02—1982.01 昆明師範學院中文系中文專業學習
1982.01—1985.05 雲南省玉溪地區行署辦公室工作
1985.05—1987.05 雲南省玉溪地區行署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
1987.05—1989.08 雲南省玉溪地區行署辦公室秘書科科長
1989.08—1993.01 雲南省易門縣委副書記
1993.01—1993.08 雲南省玉溪地委辦公室主任
1993.08—1994.04 雲南省玉溪地委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1994.04—1997.01 雲南省玉溪地委委員、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
1997.01—1998.06 雲南省玉溪地委副書記
(1995.09—1997.07在昆明理工大學管理工程專業學習)
1998.06—1999.10 雲南省玉溪市委副書記
(1997.09—1998.07在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班學習)
1999.10—2006.11 雲南省文山州委書記(其間:2000.09—2001.01在中央黨校幹部進修班學習)
2006.11—2011.12 雲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11.12-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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