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本網記者 崔國清 蘭州報道)甘肅省民政廳和甘肅省衛計委日前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將全省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納入孤兒保障範圍的通知》指出,凡戶籍在甘肅省境內長期居住一年以上、18週歲以下、攜帶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兒童(以下簡稱感染兒童)全部納入孤兒保障範圍,並參照甘肅現行城鄉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發放基本生活費,城市感染兒童每人每月640元、農村感染兒童每人每月440元,目前受救助的感染兒童已超過10個。
該《通知》指出,由感染兒童本人或其監護人提出救助申請,並提供艾滋病確證(中心)實驗室出具的艾滋病病毒抗體確證檢測報告單,疾控中心對申請救助的感染兒童入戶調查、核實把關,確定符合救助條件的感染兒童並報同級民政部門審批,民政部門將足額及時發放受助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
該《通知》還要求,為了保護感染兒童的生存權、人格權、隱私權等個人基本權益,各級衛生、民政部門必須嚴格對感染兒童家庭背景及個人情況保密,防止信息擴散,同時要建立動態管理下的長效機制,堅持經常溝通聯繫,及時掌握感染兒童具體情況,衛生疾控部門應將感染兒童變動情況及時通知同級民政部門,確保新增感染兒童及時納入保障範圍。
甘肅省民政廳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處調研員楊斌鰲表示,此舉旨在進一步落實國家和全省關於加強受艾滋病影響兒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政策規定,加大對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關懷救治力度,保護他們的身心健康,提高其生活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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