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培中近日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報告稱,2009年1月至2014年6月,全區檢察機關共依法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92件209人,其中,立案偵查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2人,占立案總人數的11%。
據法制網報道,張培中在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上做《全區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工作情況的報告》,全面披露了西藏自治區檢察院從2009年以來的反貪污賄賂的工作情況。據瞭解,這是自治區檢察院首次以專題報告形式向人大匯報反貪污賄賂情況。
張培中介紹稱,從2009年以來,全區檢察機關查辦的貪污賄賂案件,公訴了107件112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決98件105人,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8162.73萬元。其中,今年1-6月查辦貪污賄賂案37件41人,比去年同期提高了94%和111%。
西藏檢察機關在查辦貪污賄賂案件方面,體現了4個特點。一是突出查辦大案要案,2009年以來,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5萬元以上、挪用公款10萬元以上的大案126件,占立案總數的65.6%,其中100萬元以上的特大案件18件;立案偵查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2人,占立案總人數的11%。與前五年相比,大案率和要案率分別提高了9個和5個百分點,保持了懲治貪污賄賂犯罪的高壓態勢。
全區檢察機關狠抓重點領域專項整治,開展了一系列查辦貪污賄賂犯罪專項活動,在商業賄賂、工程建設、涉農領域,分別查處43件、15件、49件,查處國家工作人員利用人事權、行政審批權、執法司法權等索賄受賄犯罪47件48人,查處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的行賄犯罪29件30人。
張培中表示,全區檢察機關始終強調執法辦案質量、數量、效率、效果、安全、規範相統一。5年來,檢察機關查辦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有罪判決率為94%,比前5年提高了3.3%;撤案率為1.6%,比前5年下降了8個百分點。
在加大辦案力度的同時,西藏檢察機關突出抓好貪污賄賂犯罪預防,通過辦案開展個案預防,深入剖析發案原因,及時發出有針對性的檢察建議135件,促使發案單位進一步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堵塞漏洞。同時,與發改、財政、建設、衛生、交通等重點部門和行業共建預防機制20多項。
西藏檢察機關近5年查辦的重點案件
自治區財政廳企業處幹部方軍夥同他人受賄1094萬元案,方軍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
西藏大學後勤集團公司總經理張文學挪用公款2915萬元案,張文學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阿里地區改則縣麻米鄉古昌村村委會主任扎西赤來貪污、挪用扶貧資金、村委會經費等118萬案,扎西赤來杯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9年零7個月;
原日喀則市城北辦事處彭確居委會黨支部書記拉巴次仁貪污、受賄、挪用公款115萬元案,拉巴次仁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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