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近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刊發對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辦公室主任黎曉宏的專訪,介紹巡視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新變革。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黎曉宏在專訪中說,將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對省區市巡視工作的「指導」關係轉變為「領導」關係,是巡視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重大創新;「領導」二字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並加以明確,過去講的是「指導」。接下來,中央巡視辦還將探索建立對省區市巡視工作檢查考核辦法。
過去一些地方不適應巡視「新打法」
黎曉宏說,過去,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對省區市巡視工作的關係是「指導」,一些地方存在著貫徹中央精神不及時,執行問題線索報送制度不落實,以及不適應巡視「新打法」,因循「老套路」,巡視效果不明顯等問題。而這些問題一個很重要原因就是壓力傳導不夠,迫切需要從完善巡視領導體制、運行機制和工作制度等環節入手,強化壓力傳導作用。
黎曉宏介紹,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省區市巡視工作的領導,層層傳導壓力。「中央對省區市巡視工作由『指導』變『領導』,是巡視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重大創新。」
將建立對省區市巡視工作檢查考核辦法
中央層面怎樣加強對省區市巡視工作的領導?黎曉宏介紹,將從示範、檢查、制度規範3方面進行。
黎曉宏認為,去年兩輪中央巡視的具體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果,都為省區市巡視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示範。
在今年中央巡視組的工作安排中,將在巡視期間檢查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記錄,看對巡視工作的組織領導是否到位;查巡視報告和移交問題線索處置以及被巡視單位整改情況,看貫徹發現問題、形成震懾要求是否到位。除此之外,中央紀委還組建了5個檢查小組,巡視哪個省就派一個組專門檢查這個省對巡視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強化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的責任意識。
接下來中央巡視辦還將總結檢查情況,逐步建立對省區市巡視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考核辦法。
將選擇省區市作為改進巡視制度試點
對於巡視工作的制度規範方面,黎曉宏介紹,去年以來,已制定《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巡視工作的意見》、《中央巡視工作規劃(2013-2017年)》、以及巡視發現的問題線索分類處理意見等19個文件。這些文件基本涵蓋巡視「新打法」全流程的重要環節,對加強中央巡視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黎曉宏說,各省區市巡視機構一方面要密切配合中央巡視機構,對巡視工作領導體制、工作機制、機構設置、人員管理等重大問題進行深入調研,推動形成既切合實際又科學有效的中央對地方巡視工作領導方式和工作制度;另一方面要結合實際,加強巡視制度建設,明責任、狠落實、嚴要求,確保壓力層層傳導、責任層層落實、工作層層到位。
他說,十八大以來,地方巡視辦進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各省區市巡視辦要在堅持已有做法的基礎上,總結新經驗,創造新思路,提升巡視工作質量和效果。按照安排,今年,中央還將選擇部分省區市開展改進巡視制度試點。
過去,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對省區市巡視工作的關係是「指導」,一些地方存在著貫徹中央精神不及時,執行問題線索報送制度不落實,以及不適應巡視「新打法」,因循「老套路」,巡視效果不明顯等問題。中央對省區市巡視工作由「指導」變「領導」,是巡視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重大創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