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網報道,8月18日舉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重要改革舉措實施規劃(2014—2020年)》。習近平指出,這一規劃對未來7年的改革實施工作作出整體安排,突出了每項改革舉措的改革路徑、成果形式、時間進度,是指導今後一個時期改革的總施工圖和總台賬。
這一規劃的目標時間定於2020年,規劃範圍是7年時間,這在中共歷史上是比較罕見的。從1953年始,中國通常都是以五年為一個時間段來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短期規劃,例如2011年3月1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會第四次會議審查通過的「十二五規劃」,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規劃範圍是2011-2015年。另外,對具體領域的工作,也常常是以五年為期進行規劃,例如2013年底中共中央印發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
此外,過去也存在以十年為期的規劃,例如1991年4月9日第七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第八個五年計劃綱要》。綱要指出, 1991年到2000年總的要求,是要實現現代化建設的第二步戰略目標,把國民經濟的整體素質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在具體領域也有相關實例,如2012年3月教育部曾印發《教育信息化十年發展規劃(2011-2020年)》。
本次將重要改革舉措的實施規劃目標時間定為2020年,依據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所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次審議通過的七年規劃是對《決定》的具體細化。《決定》指出,「到二O二O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完成本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原副主任石仲泉告訴人民網記者,之所以把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標定為2020年,是因為2020年後即將迎來中國共產黨建黨一百週年,是一個制定目標的重要時間節點。
「鄧小平在1992年『南方談話』時,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指出,恐怕再有30年的時間,我們才會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這個時間節點與2020年相吻合。」 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軍教授說,十八大提出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因此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時間節點。而且,這個七年規劃橫跨十八大、十九大,有利於保持中央政策的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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