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李青霞 綜合報道)近日,《湖南省完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若干規定》正式出台,擬對湖南省已退休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按月發放獎勵金80元。預計湖南省今年投入21億多元,受益人口約有91萬餘人。
據原湖南省人口計生委政策法規處處長曹躍斌介紹,1979年湖南省制定了由單位在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的獎勵政策。1990年《湖南省計劃生育條例》沿襲了此政策。但2003年國家基本養老保障制度改革,這一政策停止執行。
2009年10月湖南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規定符合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條件的,由國有單位或政府一次性給予獨生子女父母每人5000元獎勵資金。2010年7月,湖南省在24個縣市區進行試點。但群眾普遍反映這一獎勵標準低,這一獎勵制度也暫緩推行。
根據此次出台的獎勵辦法,從2014年1月1日起,符合獎勵條件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發放獎勵金80元,直至亡故。
目前,全國有23個省份建立了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制度,但獎勵標準各不相同,有的是增發基本工資5%的退休金,有的是給予2000至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獎勵,有的是前兩種方式並行。曹躍斌介紹,湖南省此次實施的獎勵政策是每人每月80元,按人口平均預期壽命75週歲計算,每人可領取獎勵金約1.5萬元,在全國屬於標準最高的省份之一。
按照規定,新政策之下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像必須同時符合以下3個條件:
1. 本省城鎮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區享受同類獎勵的人員。包括本省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的職工;具有本省城鎮居民戶口的其他所有制單位職工和無工作單位居民;達到獎勵年齡的5年前將戶口遷入本省、連續居住5年以上、在本省繳納養老保險5年以上且在本省已領取養老金的城鎮居民等。
2.持有《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等有效證明的獨生子女父母,或持有《無子女證明》的終身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人員。
3.符合國家法定退休條件並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職工,或男性年滿60週歲、女性年滿55週歲的其他城鎮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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