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25日在北京開幕,並於26日舉行分組會議,審議香港政改報告。有香港輿論認為,中央吹起了實現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的集結號。
據人民日報海外版8月28日報道,經過5個月的公眾咨詢,香港特首梁振英7月15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香港政改報告,標誌著香港政制發展「五步曲」邁出第一步。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政改報告並將於31日表決,實則開啟了「第二步」。
最關鍵一步
分組會議中,每組至少有兩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列席,討論梁振英提交的關於香港特區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
據香港媒體報道,與會代表多表達了港人期待2017年依法實現行政長官普選的主流民意,建議常委會行使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賦予的憲制權力,對行政長官普選的核心問題作出決定。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團團長、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會後表示,她所屬小組的人大常委發言,都支持行政長官梁振英的政改報告,亦很清楚香港市民期盼2017年可以達至行政長官普選。
會議進程甚至引發外媒關注。英國廣播公司網站報道稱,此會將為香港政改定下框架。港媒刊文指出,這一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政制發展做出決定,其作用可用一句港人耳熟能詳的字詞來描述,即「一錘定音」。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鄒平學表示,這次會議的意義在於平息紛爭,立牌指路。針對香港政改咨詢中存在的重大爭議和核心問題作出決定,為香港落實普選確定正確的方向和軌道。它表明中央堅定不移地發展香港民主政治的政策立場,表明中央一如既往嚴格按照基本法處理香港政制發展問題的基本原則。
立牌指路,為香港政改定下框架,香港政改「五步曲」中,第二步被視為「最關鍵一步」。
為政改定框架
在推進香港政改的進程中,產生較大的爭議。有香港媒體指出,行政長官的報告反映出,爭議點主要集中在提名方式上。
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規定,提名委員會是唯一的提名機制。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日前再次重申,基本法把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權賦予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目的是降低政治對抗、憲制危機和民粹主義等三方面的普選風險。
香港反對派卻稱這樣的提名方式不是「真普選」,不符合「國際標準」,提出要「公民提名」,甚至表示「公民提名成為候選人的入閘途徑不可或缺」。如果不能如願,就要「佔領中環」,就要搞「公民抗命」。
對此,與會的代表表示,這些提法明顯違反基本法的主張,偏離基本法規定的正確軌道。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表示,有關廣泛代表性的討論,早於基本法起草、討論等階段已有所涉及,而現在選委會的四大界別便具有廣泛代表性,選委會的人數隨時代變遷而不斷增加,證明提委會可以參照選委會的組成。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黃友嘉則在會上指出,香港政制發展必須依法和符合實際情況。中央對香港的憲制有決定權,行政長官要向中央和特區負責,所以要愛國愛港,不與中央對抗是合理的。
身兼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馬逢國表示,希望全國人大常委會能就香港政改作出清晰決定,避免不必要的紛爭。
「國際標準」「太虛」
「占中」發起人戴耀廷日前揚言,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不合心意,便會發動「占中」,組織「一波又一波」的「不合作運動」。對此,在北京出席會議的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認為,戴耀廷的行為錯誤,「占中」等連串行動,對中央政府並不能構成威脅,只會影響香港的政局和經濟。
反對派一直聲稱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正在努力推進的普選不是「真普選」,不符合「國際標準」。對此,梁振英直言,「國際標準」的說法「太虛」,他強調「一切都要回歸到基本法」。
鄒平學進一步指出,香港特區是直轄於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政制發展具有決定權、主導權,這有充足明確的憲法和基本法依據。
有香港媒體發表評論指出,現在越來越多的港人明白普選沒有「國際標準」,反對派提出的「真普選」,也是子虛烏有的偽命題。普選有好壞之分。好的普選有十分清晰的客觀標準,那就是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長期的繁榮和穩定」。這樣的好普選港人要不要?戴耀廷當然不敢問,主流民意他不是看不到。所以,他也只好抱住這個「太虛」的「國際標準」,看看還能混多久。
談到香港政改的路徑和前景,《大公報》評論稱,只要立足於香港基本法的平台,就可以看到寬闊的空間;如果不是這樣,要在基本法之外尋「空間」,那是門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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