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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廣東省環保廳3日發佈了2014年上半年廣東省環境質量公告。相關公告顯示,上半年廣東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超過國家年度二級標準,其餘5項空氣污染物濃度均達到國家年度二級標準,但有兩項污染物濃度比去年同期上升。同期,在空氣質量指數(AQI)達標率方面,深圳空氣質量指數達標天數比率在廣東各市(區)中最高,而揭陽該數據則排名墊底。
深圳空氣質量指數達標天數比率最高
廣東省環保部門認為,2014年上半年細顆粒物(PM2.5)是各城市最主要的首要污染物,占比約為55.7%,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低者為湛江,有23天;而最高者為清遠,有111天。其次是臭氧日最大8小時均值,占比約為18.5%,臭氧日最大8小時均值成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為9天(清遠)—44天(東莞)之間。在空氣質量指數達標率方面,上半年粵全省各市(區)AQI達標天數比率在66.5%(揭陽)—94.5%(深圳)之間,其中深圳、珠海、汕頭、江門、湛江、茂名、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陽江、中山和雲浮13市AQI達標率達85%以上。珠三角地區城市AQI達標天數比率平均為83.6%,高於全國74個主要城市23.3個百分點。
監測數據顯示,2014年上半年,廣東省二氧化硫平均濃度為18微克/立方米,與上年同期持平,達到國家年度二級標準;二氧化氮平均濃度為33微克/立方米,較上年同期上升10.0%,達到國家年度二級標準;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為62微克/立方米,較上年同期上升14.8%,達到國家年度二級標準;細顆粒物平均濃度為44微克/立方米,超過國家年度二級標準;臭氧日最大8小時均值濃度為131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年度二級標準;一氧化碳濃度為1.8毫克/立方米,達到國家年度二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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