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王尚勇 付亞明固原報道)近日,記者從寧夏固原市西吉縣法院獲悉,西吉縣一所中學的校長馬某某因犯貪污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
據介紹,馬某某在擔任校長期間曾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公款達17.6萬元。在任職期間馬某某經常借用公款,還不時地偽造門市部銷貨清單虛列開支發票,甚至截留學生生活補助資金,這樣的斂財手段實為人們所不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