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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到好價錢陳水扁的「寶徠花園廣場」17樓豪宅,已由台北地檢署委託房仲業者以1.3億多元(新台幣)出售。(台灣《中國時報》資料照片) 【文匯網訊】據中國新聞網引述台灣《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家位於台北市信義計劃區的「寶徠花園廣場」17樓豪宅,已由台北地檢署委託房仲業者以1.3億多元(新台幣 下同)出售,買主已將錢匯入台北地檢署執行扁案不法所得及罰金的執行專戶;這是北檢執行扁案罰金3年多來,首度出售扁家資產,也是執行金額最多的一次。
扁家豪宅的買主是誰?北檢對買主背景、交易金額及過程,均拒絕說明。據透露,扁家寶徠豪宅,扣除中介、手續費等相關費用,進入北檢專戶的金額,約為1億2、3000萬。
房價7年增值1倍
對照陳水扁家7年前以1.2億多元買下兩戶寶徠豪宅,北檢賣掉1戶就得款1億2、3000萬,顯示扁家寶徠房價短短7年就增值1倍。
北檢表示,錢尚未繳入公庫,暫存專戶內,北檢執行科將繼續執行扁家另戶寶徠房產,等執行金額足以追繳扁案不法所得及罰金後,再將款項全數繳入公庫。
還有一間寶徠要賣
檢方調查,2007年間,吳淑珍為規劃陳水扁卸任後的居所,中意寶徠花園廣場大樓,擬購買2戶;1戶供陳水扁、吳淑珍和兒媳居住,另戶則供女兒一家居住。
吳淑珍找到高興昌負責人呂泰榮姐姐呂和霖出面代購,2007年7月購買11樓之1和17樓之1的2戶房屋,總價1.2404億元。
吳淑珍把放在黃芳彥處的6000萬,提出4000萬作為2戶房屋頭期款,餘款做為每戶1000萬裝潢費。
2008年3月間,呂和霖權充出租人,由陳水扁、陳幸妤各簽訂1年的假租賃契約,言明1年後將所有權移轉登記。扁案爆發後,特偵組認定2戶豪宅是貪污所得,自2009年間查扣迄今。
去年10月,北檢為執行扁案罰金,捨棄以往實行的法拍方式,委託信義房屋銷售扁家寶徠17樓,登記坪數113坪、室內面積約60坪的豪宅及車位,開價1.6888億元。
銷售期間,部分買家看屋,對客廳陽檯面對一大片墳墓,有所顧忌;也有人得知屋主是扁家,擔心法律問題而打退堂鼓。直到月前,終於有人感興趣,經討價還價後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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