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19日依法對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GSKCI)和馬克銳等人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當日宣判。GSKCI被判罰金人民幣30億元,這是迄今為止中國開出最大罰單,馬克銳等被告被判有期徒刑二到四年。
據新華網報道,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單位GSKCI為擴大藥品銷量,謀取不正當利益,採取賄賂銷售模式,以多種形式向全國多地醫療機構的從事醫務工作的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巨大。被告人馬克銳、張國維、梁宏、黃紅、趙虹燕等公司高管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積極組織、推動、實施賄賂銷售,被告單位及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告人黃紅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並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還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單位GSKCI及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鑒於被告人馬克銳能夠主動從英國返回中國接受調查並如實交代犯罪事實,系單位自首。其他被告人也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且各被告人均自願認罪,依法可以減輕處罰。檢察機關也當庭建議減輕處罰。
法院以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被告單位GSKCI罰金人民幣30億元;判處被告人馬克銳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驅逐出境;判處被告人張國維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判處被告人梁宏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判處被告人趙虹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兩年;以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被告人黃紅有期徒刑二年,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宣判後,被告單位的訴訟代表人及各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提出上訴。
被告單位及各被告人均聘請了辯護律師,辯護律師均當庭發表了辯護意見。
被告人馬克銳系英國公民,從案件偵查、起訴直至審理階段,辦案機關依法依規向英國駐華使領館進行了通知,並均為馬克銳提供翻譯人員,確保其準確、全面、完整地理解我國法律規定及不同訴訟環節的權利義務,馬克銳本人也聘請兩名中國律師擔任辯護人,有效保證其在訴訟過程中的合法權益。
本案公開宣判時,部分人大代表、社會各界群眾、被告人親屬、部分媒體記者參加了旁聽。
據悉,2014年9月4日,長沙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單位GSKCI及被告人馬克銳、張國維、梁宏、趙虹燕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告人黃紅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後,依法向被告單位訴訟代表人、各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送達了起訴書副本,為馬克銳提供了起訴書英文譯本,並將相關事項通知了英國駐華使領館。被告單位GSKCI以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為由,向法院申請不公開審理。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查,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決定不公開開庭審理。
當前,中國正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此案的依法處理,充分表明了中國司法機關嚴格依法律按程序辦案的鮮明態度,表明了中國厲行法治、創造穩定和可預期投資環境的堅定信心。中國司法機關將一如既往地依法平等保護各類企業合法權益,努力營造公平、透明、穩定的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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