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河南省安陽原市委書記張笑東受賄案日前在河南省駐馬店市中院一審。張笑東的犯罪事實主要集中在「賣官」。在給其行賄的33人中,28人來自黨政機關,主要是為了陞遷,而張笑東收受的賄賂全部都是現金。
對36起犯罪事實全部無異議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在9月16日的庭審現場,面對被控的36起犯罪事實,張笑東表示「全部沒有異議」。駐馬店市檢察院的起訴書認定,張笑東在安陽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多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123萬元,美元1萬元,為他人在工程建設、工作調動、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
據檢察官介紹,張笑東的犯罪行為時間跨度很長,從2003年到2013年;涉案金額大,單筆100萬元以上有9起,20萬元以上的有20起,最大的一筆200萬元,大部分在5萬至10萬元之間;牽涉人員多,共33人;犯罪類型集中,主要是買官賣官。在給張笑東行賄的33人中,28人來自黨政機關,除兩起為工作調動外,其餘都是為陞遷。
張笑東收受的賄賂「品種」很單一,全部都是現金。下屬們送錢的地點,大多是在辦公室和住所。這些錢,數額小的用信封或文件袋裝,數額大的用皮箱裝。而送錢的幹部,有的明確提出請托事項,有的則講得很含蓄、模糊,如「感謝以前的關照,希望今後繼續支持」等。
2009年上半年,安陽市財政局副局長王某想擔任安陽市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主任,就找到時任市長的張笑東,送給其15萬元。次年年初,王某順利取得該職位。20 10年下半年,安陽市財政局局長升任為副市長,王某為接任局長,又給張笑東送去1 0萬元。20 12年下半年,王某又向張笑東行賄5萬元。後來,王某成功當上安陽市財政局黨組書記。
面對一次又一次的金錢賄賂,無論多少,張笑東從來沒有拒絕過。
讓司機、朋友幫忙保管賄款
翻開張笑東的簡歷,不難看出,他年紀輕輕便進入了組織的視野,成為重點培養的青年幹部:出生於1963年,22歲擔任共青團商丘地委宣傳部副部長,28歲擔任共青團商丘地委副書記,34歲任商丘縣委書記、代縣長,5個月後被提拔為共青團河南省委副書記。2012年4月,被任命為安陽市委書記。
年僅49歲出任市委書記,張笑東一直是河南省委組織部門公認的年輕有為的幹部。
「他經過多個崗位鍛煉,熟悉經濟工作,由市長轉任市委書記是意料之中的事。如果不出事,可以說前途無量。」安陽市的一位老幹部說,張笑東到安陽工作期間,先後協助過三任市委書記,這三任市委書記全部被提拔重用。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一方面敬業務實,一方面大肆收受錢款;一方面巨額納賄,卻從不張口索賄;一方面不顧親人勸阻受賄,一方面又將錢款交給他人保管……張笑東不斷表現出雙重人格。
檢察院工作人員介紹,張笑東的2123萬元受賄款全部是請托人主動送的,沒有一起索賄案件。但是,張笑東貪腐的主動性是很明確的。一名官員將100萬元現金送到張笑東家中。妻子知道後勸他將這100萬元退回,但張笑東並沒有聽。
錢沒退,也沒有放在家中。除20萬元存入他人銀行卡自己保管外,其餘的錢,張笑東全部交由他人保管,並且沒有字據,沒有約定利息,沒有約定還款日期。保管人既有他的司機,也有他的朋友,有的甚至是行賄者本人。
2009年以來,安陽國泰房地產公司總經理關某為項目的事,先後3次給張笑東行賄40萬元。在他行賄期間,張笑東曾交給他一個裝有300萬元的紙箱,托他保管。
雖然「沒有簽任何文字,但作為地方行政長官,張笑東是不怕這些人不還錢的」。檢察官認為,張笑東之所以這麼做,主要是為了安全隱匿贓款。案發後,這些贓款被全部追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