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財政部、民政部等四部門近日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制度。
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6日報道,目前我國有60歲以上老年人2.02億,到2021年,這個數字將達到2.58億,老齡化水平也隨之提高到17.9%,如何實現「老有所養」顯得愈發迫切。最近下發的《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制度,重點安排與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相關的項目。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既完成了對特殊人群的保障責任,又能把有限資源最大化利用,同時還壯大了社會組織,一舉多得。
該負責人介紹,對於失能半失能、以及經濟困難老人,政府確實有保障責任,但不一定親自提供服務。也就是說,政府出錢,通過市場選擇具有合格資質的社會服務組織,為老年人提供服務。
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買什麼?向誰買?該負責人表示,買什麼,就是或者對老人集中照料、滿足吃穿住行、精神慰藉等,或是購買養老服務的某一方面,比如文化娛樂等。向誰購買,就是具有養老服務功能的社會組織。購買主體,不能是養老院,只能是政府,以及有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
目前我國2億多老年人中,1.2億左右在居家養老。因此,各地政府應優先考慮對「居家養老服務」的購買。該負責人希望各級政府根據本地實際,量力而行,投入更多的資金,特別是給居家養老的老人。居家養老是基礎,不能把老人都趕到養老院去。
據瞭解,廣東惠州已有9000萬的資金用於購買各種養老服務。該負責人表示,如中西部等財政力量較薄弱的地區,有必要通過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加以支持。下一步,民政部還將出台關於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購買服務的意見,使得利用這部分資金購買養老服務成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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