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白林淼 浙江報道)出生於富商之家的浙江東陽女子盧曉琴原本過著令人稱羨的生活,然而自從迷上到澳門賭博後,僅一年多的時間就輸掉了上億資金,其中1.4億元向朋友徐某拆借而來。近日,浙江金華中院一審判處盧曉琴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赴澳門豪賭月均2次
今年31歲的盧曉琴和丈夫盧欽均家境殷實,或因婚後無正式工作出於無聊,自2011年下半年開始,盧曉琴便經常到澳門賭博。出入境記錄顯示,她在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1年多時間內,共計27次前往澳門,幾乎每個月要去2次。
丈夫盧欽稱,盧曉琴賭得很大。儘管家裡做生意有錢,但也經不住這樣的豪賭。輸紅眼的盧曉琴急於尋找資金翻本,2012年上半年,經朋友介紹,她認識了徐某。金華檢方指控,2012年2月至2013年5月,盧曉琴以做紅木生意需要資金周轉為名,多次從徐某處騙取1.4億余元。這些錢,全部被盧曉琴拿到澳門輸個精光。
高利騙取1.4億全部輸光
法院審理後查明,2012年3月至2013年5月間,盧曉琴謊稱做紅木生意需要資金周轉等,以借為名,承諾支付月利率3.5至6分不等的利息,先後從徐某那裡共計騙取14693.25萬元,用於賭博揮霍。
為了使徐某相信自己借款是用於經營並且有還款能力,盧曉琴以拉存款一天並承諾高息為由,讓朋友將5000萬元存入指定賬戶,徐某在查看賬戶餘額後,再度借給盧曉琴500萬元。至案發時,盧曉琴已經歸還徐某人民幣6880餘萬元,實際騙得人民幣7813萬元。案發後,盧曉琴的家屬代為退贓合計839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盧曉琴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金華中院判決盧曉琴犯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盧曉琴丈夫盧欽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違法所得繼續予以追繳,並返還給被害人。
不過,盧曉琴不服一審判決,正式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