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央視新聞報道,山東省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11日上午對張帆等五名被告人故意殺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張帆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張立冬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呂迎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張航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張巧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除呂迎春當庭表示不上訴外,其他四人均未當庭表示是否上訴。
【案件回顧】
2014年5月28日21時許,張立冬等6人(其中一人未成年)在山東省招遠市一「麥當勞」快餐店內就餐時,與同在該店就餐的女子吳某發生口角。後張立冬等6人對吳某進行毆打,致吳某受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後,招遠市公安局出警民警快速反應,將張立冬等6人抓捕到案,經審查,6人對毆打吳某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經警方調查,6名犯罪嫌疑人系邪教組織成員。為發展組織成員,向在事發餐廳就餐的人索要電話號碼。遭受害人拒絕後,將其殘忍毆打致死。
監控還原案發現場
事發時麥當勞餐廳的監控攝像頭所拍攝的視頻顯示,當晚21時22分27秒的時候,餐廳一角開始出現異常狀況,此時看上去是發生了口角,隨後一些顧客退後圍觀,有人開始走出去撥打報警電話
監控視頻顯示,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發生口角2分多鐘以後,可以看到遠處移動的兩名女犯罪嫌疑人,兩人在被害人身邊來回毆打、叫罵,隨後,麥當勞一名員工從外拿著電話跑了進來。兩名女嫌疑人看到有人撥打電話報警,走到了收銀台前,拿起一個頭盔砸向打電話的麥當勞員工,並在收銀台前叫罵。此時,監控視頻上顯示時間為21點26分09秒,公安民警進入麥當勞餐廳,對幾名犯罪嫌疑人進行控制。
5嫌犯3人拒絕認罪 「信神不信法」
該案在今年的8月21日進行了庭審,6名涉案人員,有5名出庭受審,另一名涉案人員為未成年人,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另案處理。5名被告人被指控故意殺人罪,其中3人被控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經過當天的庭審,面對證據、面對指控,僅有張航和張巧聯兩人表示認罪、悔罪。而在庭審過程中,包括之前接受媒體採訪時,張立冬都公然宣稱,信神不信法。
張立東:我們不考慮也不害怕法律,我們相信神。
公訴人認為,五名被告人為發展邪教組織成員向被害人索要電話號碼遭拒絕,即指認被害人為「惡魔」,殘暴地將被害人殺害,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應當數罪並罰。
招遠案突顯證人保護制度缺陷
招遠血案開庭日,目擊證人一個也沒有出現。儘管對於現場沒有出手援助,幾位涉事目擊者不約而同地選擇用「愧疚」與「不安」來表達自己的心情,並表示願意出庭作證,但事後又選擇反悔,再掀輿論「叫罵」聲。
有分析指出,招遠血案正是完善證人保護制度的契機。我國對證人/當事人的保護,主要來自民事訴訟法和刑法的相關規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責任保護證人及其家屬的安全,但是總體來說,我國相關法律對保護行為如何保護都沒有詳細的解釋,只有籠統的描述。而且採取的打擊手段主要是對嫌疑人的懲處,屬於事後補救手段。
這樣造成了即使是犯罪嫌疑人打擊報復了被害人家屬或證人遭到了法律制裁,但造成的傷害也是既成事實,無法挽回被報復人的損失乃至生命。在可操作性上存在很大的不足,使得公檢法等責任機構一是缺乏經驗,無規可依;二是對證人保護制度認識的膚淺,甚至是漠視,最後保護手段往往是被害人和證人自己舉家搬遷,銷聲匿跡,終日承擔著害怕被報復的心理陰影。
從保護證人的角度,案件真正結束不是法院宣判,罪犯得誅,只有讓被害人家屬或證人安全得到永久保證,不會再因為同一案件同一組織再次受到傷害,案件才算真的畫上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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