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本是一名菜農,卻因冒充軍隊幹部稱可以幫人安排到部隊工作詐騙多人共計74.5萬元。日前,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高飛(化名)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
據北京青年報14日報道,為了給即將大學畢業的孩子找個好工作,李相(化名)在2008年6月通過朋友認識了高飛。在交談中,高飛自稱是部隊幹部,認識中央退休的大領導,可以為李相的孩子安排工作。李相提出,想讓孩子去省公安廳工作,高飛說這事好辦。
7月,李相交給對方2萬元。到了8、9月份,李相的孩子分到了當地市公安局工作。見這與當時的承諾有差距,李相又找到高飛。高飛說可以再調動到公安部。2008年10月底,高飛找到李相,告訴他已經找人說好了,只要再拿出10萬元就行。同年11月,李相交給了高飛10萬元。而後,高飛帶著李相夫婦來到北京。路上,高飛告訴李相,他認識一個叫「老周頭」的男子,是部隊退休的幹部,在北京一所學校裡當名譽校長。次日,高飛帶著李相夫婦在一個高檔小區裡找到周老頭和李某,把錢交給對方。待李相夫婦回老家後,對方卻沒信兒了。
到了2009年下半年,發覺不對勁的李相找高飛要錢,對方遲遲不予兌現。直到2013年,李相打不通對方電話後,無奈報案。此時,李相才得知,受害人並不只李相一家。
據調查,2008年至2012年期間,高飛以這種辦法,先後騙取了6名被害人74.5萬元。此後不久,高飛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高飛供述稱,他平時在老家市場賣菜,所吹噓的都是捏造的,根本沒有能力給別人找工作。至於所謂的「周老頭」、李某,也都已經人去樓空。
房山法院審理認為,高飛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懲處,故依法判決高飛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並退賠人民幣7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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