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實施30週年座談會17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出席。
1954年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1982年通過的現行憲法重申了我國的民族方針政策。1984年5月,六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了民族區域自治法,同年10月1日該法正式施行。
座談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發表講話。他說,舉行座談會,紀念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30週年,就是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回顧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建立和發展的歷程,總結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的經驗,全面正確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凝聚各族人民大團結的力量,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鬥。
李建國在講話中闡述了民族區域自治法的核心要義,提出了貫徹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具體要求。他說,實踐充分證明,民族區域自治法是一部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法律,是充分體現各民族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充分保障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各項權利的好法律,是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加強民族平等團結、促進民族地區發展,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的好法律,是各族人民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法制保證。
李建國表示,要認真學習好、貫徹實施好、宣傳普及好民族區域自治法,監督檢查好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實施,加強對民族區域自治相關法規和制度的研究,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堅持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把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貫徹實施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中宣部部長劉奇葆,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全國政協副主席杜青林,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艾力更·依明巴海,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統戰部部長令計劃,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家民委主任王正偉,全國政協副主席馬飆、齊續春出席座談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向巴平措主持座談會。
中央統戰部、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司法部、全國政協民族與宗教委員會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分別作了發言。部分曾擔任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國政協領導職務的老同志,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5個自治區和有關省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少數民族人士代表等120餘人出席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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