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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方登船檢查。韓國中央日報圖 【文匯網訊】韓國海警從10月15日開始連續兩天一夜出動三艘1000噸級以上大型警備艇等共17艘艦艇,對韓方認定在黃海海域非法捕撈作業進行管制,緝獲了中國4艘漁船。
據參考消息援引韓國《中央日報》報道,10月16日下午,仁川市東區萬石碼頭。落潮後,露出泥灘的碼頭上停泊著5艘50噸左右的舊青綠色木船。在圍著綠色漁網的船上到處都插著紅色旗幟,那是五星紅旗。
管理漁船的龍德開發現場所長李龍善(音,59歲)表示,「這是上個月仁川海警抓獲的中國漁船,中國船主放棄了所有權」。
像這樣的中國漁船管理和廢船費用,全都由韓國海警負擔。今年韓國海警緝獲的中國漁船一共有122艘。其中96艘的船主交了擔保金將船領走,而剩下的26艘船則由被捕的船員靠勞役來充當擔保金,或者交給民間企業來保管。
據韓海警表示,從2007年開始8年間,438艘中國漁船的未繳納擔保金共計253.45億韓元(編者註:約合1.46億元人民幣)。
報道稱,中國船主這麼容易放棄漁船的所有權,是因為負擔不起最近達到2億韓元的擔保金。沒有執照的船即使返回中國,也要繳納高額的罰款。這裡的中國漁船大部分都是陳舊的木船,一般都抱著花費不大,即便是找不回來也無妨的心態。
仁川海警外事系長鄭明甲(音)表示,「我們將中國船主不要的漁船公開拍賣,因太舊沒人去領」,「這樣一直保管著,萬一汽油洩漏,很容易發生事故」。
報道稱,每艘漁船每天要耗費5萬至8萬韓元的保管費用,成為負擔,要將船解體則每噸要耗費20萬-25萬韓元。韓海警相關負責人表示,「鐵船還能當廢鐵賣,但木船就沒法處理」。
爭議海域的漁業糾紛不可避免
中韓之間之所以出現漁業糾紛,其主要原因在於,中韓在《中韓漁業協定》簽署之前,兩國之間幾乎不存在什麼漁業糾紛,因為只要中國漁船在韓國12英里領海之外作業就是不受制止的。2001年,在中國對韓國做出讓步的情況下,簽署了《中韓漁業協定》約定了中韓漁業暫定措施水域,韓國開始據此管制在韓國專屬經濟區水域捕魚的中國漁船,中國漁船的捕魚海域大大縮小,導致漁民的生存壓力增大。因此,很多漁民明知去韓國漁區捕魚有危險,也會去鋌而走險。
很多漁民對中韓兩國制定的法律法規並不能夠準確理解,只按照傳統的習慣去捕魚,難免出現違規作業的情況。加上韓國的海警在執法過程中,執法力度越來越強、特別是允許海警攜帶槍支執法的情況下,很容易發生彼此衝突導致流血事件。
偶發的流血事件,經過輿論放大,很容易上升為政治乃至外交事件。2011年12月,一名韓國海警因衝突致死事件發生以後,韓國媒體當天大肆炒作,主要報紙的頭版和社論幾乎都是「中國船長刺死韓國海警」。在巨大輿論壓力下,韓國海警對涉嫌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難免會加強打擊。這次事件,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發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