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俞晝 23日杭州報道)由於女兒抄襲同學作業,在杭州做保安的父親將女兒體罰致死。下城區人民法院22日對該案進行一審宣判,嫌疑人張某因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5月19日晚,在杭打工的江蘇人張某發現女兒小麗在抄同學作業,怒上心頭,就在他們租住處的自行車棚內,對她進行了體罰。
法院審理查明,當天晚上,被告人張某用繩將小麗的手、腳均反綁。同時,張某為嚇唬小麗,將繞過自行車車棚橫樑的白色電線纏繞小麗頸部後再次綁住其手部。隨後張某離開現場,小麗起身時因被繩線束縛身體失去平衡,導致其頸部被電線懸吊。
到了晚上,被告人張某返回車棚時發現小麗已經昏迷,迅速將其送往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進行搶救。小麗在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兒童醫院經搶救無效後死亡。經鑒定,小麗系縊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在判決書中,下城區人民法院認為本案系過失犯罪,且起因系被告人出於對女兒學業的關心,因方法失當,行為過激造成,案發後被告人具有較好的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結合案件事實、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可以對被告人適用緩刑,最終對張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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