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本網記者 白林淼 通訊員 王晨輝 溫州報道)近日,溫州永嘉14歲女孩小珍(化名)在留下遺書後,縱身從5樓跳下。遺書中,女孩委屈地為自己辯解,自己真沒有拿家裡小店的錢。
遺書是民警在5樓走廊陽台上發現的。「我沒有偷!」是遺書中出現次數最多的四個字,女孩最後用跳樓來證清白。
永嘉警方透露,已初步確定女孩跳樓系意外事件,目前女孩還在搶救中。
「遺書」中女孩反覆辯稱自己沒有偷錢
爸媽,你們為什麼不相信我,我沒有偷,我恨你們為什麼不追下去。
你可以用老手機裡的號碼查,問那位阿姨我是向她借的還是偷的;你可以去移動公司問,我買完卡之後有沒有充過話費……
我說過這麼多謊,現在就算是說真話也沒人信了。我想上學,我想上高中。為什麼要逼我,我在那本子上說的偷錢都是假的。
你說我一直在騙你,對,我是在騙你。我沒偷錢,我怎麼會知道偷了多少錢;我沒偷錢,我怎麼會知道我什麼時候開始偷!……
不要把店賣掉,因為那裡曾經有過我們的回憶。
這是這封「遺書」的全部內容,短短的200多字,小珍一直在為自己的清白辯解,恨父母沒有調查清楚就逼迫自己「招供」。
在留下這封遺書後,小珍跨出5樓圍欄,在繼母高女士眼前墜下。
這幢樓是永嘉縣東甌街道張堡社區的辦公樓,小珍父母所開的煙酒副食小店,距這幢樓僅百米。
曾聽到父母在家打罵孩子
據租住在辦公樓5樓的幾位培訓機構的老師講,小珍是永嘉甌北某中學的初三學生,成績在班裡屬中等。因為家裡常有人來打麻將,邵先生去年專門在辦公樓5樓租了個小房間給女兒住。小珍也很聽話,遇到問題常會向幾位老師請教。
「上午有人看到她趴在陽台上寫東西,沒想到會出意外。」一位老師說,小珍當時應該就是在寫「遺書」。
周邊居民反映,25日晚上,有人聽到邵先生夫婦在家打罵孩子。
邵先生稱,他發現小店收進來的錢時常會少一二十元,認定是女兒動的手腳。25日晚,父女再次發生口角,氣憤之下,他掄起了棍子。
在棍棒教育下,小珍最終「承認」了偷取家中零錢等行為,並根據邵先生的要求,將這些行為逐一寫在本子上並簽字。
第二天上午,邵先生看店,高女士在門前洗衣服。女兒出門的時候,只說了聲「我出去玩一下」。
過了一會兒,高女士走到對面的空地上曬衣服,一回頭,遠遠看見女兒正站在社區辦公樓5樓陽台邊。「我趕緊跑過去,她一看到我靠近,一條腿就邁了出去。我喊她,她也不理我。」
擔心刺激到女兒,高女士最終在樓下幾十米外站住,打電話給5樓的住戶,希望他們把女兒拉進去。可一直找不到人幫忙,就這麼眼睜睜地看著悲劇發生了。
孩子父親拒絕回應此事
小珍隨後被120送往溫州市中心醫院救治。記者從醫院瞭解到,小珍的傷勢很重,顱底多發骨折,顱內水腫,肋骨、骨盆、股骨等多處骨折,肋骨斷裂刺傷肺部導致氣胸。
得知女兒出事後,生母戴女士昨天從永嘉上塘趕到了醫院,撲在病床前哭成了淚人,她上一次見女兒是在去年暑假。
此事引發了當地極大反響,有自稱知情人的發帖對事情進行了補充說明。
網友「前世今生」說,他就住在女孩隔壁。平時,繼母就虐待她,親爸也不疼她。前天晚上,女孩被繼母親爸打罵到第二天凌晨2點鐘。他還稱,這對夫妻經營的店還是個麻將店,很多人都去她家打過麻將,平時掃地洗碗都是孩子。孩子以前很活潑,現在都不太能聽到她講話了。
不過邵先生不願意對此事作任何回應。而永嘉警方的通報則稱,事情發生在10月26日上午9時40分左右,經初步確定,女孩跳樓系意外事件。
浙江楷立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振良認為,此次事件中,父母通過暴力手段迫使子女違背內心意願,承認偷錢事實,最終因為其內心屈辱走上跳樓這條路,可以說,在此次事件中,女孩的父母明顯監護不力。
那麼,小珍的父母對此事,應該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呢?趙振良說,從案子現有材料來看,父母最多是道義責任。除非是父母明知子女沒偷而冤枉她,最後逼得她跳樓,才有可能構成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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