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山西新聞網報道,今日,記者從省委組織部獲悉,我省對公務員考試違紀行為實行「零容忍」,對在2014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中發現的43名違紀考生作出嚴肅處理,其中7名考生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
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有抄襲或協助抄襲、持假證參加考試等行為的,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有串通作弊、替考等行為的,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
根據違紀行為的情節輕重,我省作出處理決定,7名考生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12名考生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24名考生考試成績無效,相關違紀人員名單已報送全國公務員違紀人員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