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海南特區報報道,昨日(1日)零時30分許,屯昌某局局長的妻子羅女士帶著10餘名親屬,前往自家位於屯昌檢察院家屬院某棟2樓的住所捉姦,其間兩次報警。凌晨3時許,有目擊者見到一名女子從2樓後窗離開。羅女士趕到屋後,只看到後窗的防盜網被撬開一個大洞,防盜網上繫了一根繩索,牆邊還駕著人字梯。
局長老婆:「有人說我老公帶女人住到老房子裡」
「你們趕緊過來,我老公帶情人回家過夜被我發現了……」昨天早上6時許,屯昌縣屯城鎮一名自稱姓羅的女子,帶著哭腔給本報熱線打來電話。
昨日上午,記者趕到屯昌縣檢察院家屬院一棟臨街居民樓時,羅女士還在現場。羅女士告訴記者,她老公是屯昌某局的局長,兩人1999年結婚,生有一對兒女。2004年以前,他們一直住在該居民樓2樓。之後,因為夫妻關係緊張,她老公搬了出去,在家裡建的私宅居住。「2005年,我帶著兩個孩子搬到私宅那邊住,他就又搬回了家屬院這邊的老房子。」羅女士稱,她和老公並未辦理離婚手續。
「10月31日晚上12點多,有人打電話給我,說我老公帶了一個女的到老房子裡住。」羅女士告訴記者,她得到消息後,就叫上了10多名親戚來捉姦。
凌晨帶著親屬回家捉姦並兩次報警
「律師之前告訴過我,如果要抓到老公與別的女人有關係的證據,一定要在房間裡,讓派出所的人過來取證,而且要在晚上12點以後。」羅女士稱,她是昨日零時30分許去的,「那個女人的車還停在我家樓下。」
隨後,羅女士在該居民樓前兩次撥打了110報警。手機通話記錄顯示,其中一次報警是在昨日1時02分。羅女士介紹,她報警後,來了五六個民警。「我跟他們說,我老公帶著一個女的正在房間裡,讓民警叫門。」羅女士回憶,「警察懷疑我說『你憑什麼說這是你家』?我就拿出鑰匙開了兩下,但防盜門裡面的插銷被人插上了。我就要求撬門。」羅女士稱,當時警方封鎖了現場,不讓其他人上樓,只允許她一個人待在家門口。「我讓親屬拿來一把錘子撬(砸)門,快開的時候,民警不讓我撬(砸)了。」羅女士稱,雙方一直僵持到凌晨3點。
「凌晨3點多,突然有人大聲叫我,說有人要從後面撬窗出去。」羅女士稱,通往該居民樓的後牆有一扇鐵門,被鎖上了,「警察攔住,不讓其他人過去看。」後來,羅女士到後牆一看,後窗防盜網被撬開一個大洞,下面繫著一根繩索,牆邊還豎著一架梯子,梯子旁邊有一把椅子。
男方當事人未做任何回應
昨日上午,記者試圖聯繫男方當事人,還原真實情況。對方手機處於開機狀態,但其沒有接聽記者的電話。記者先後發了兩條短信表明身份,並表示希望當面採訪。但截至昨晚7時許發稿時,男方當事人一直沒有與記者聯繫,也未做出任何回應。
樓上鄰居:一名女子從後窗迅速離開
在羅女士的指引下,記者來到事發居民樓的後方,見到了羅女士所說的「物證」:一根結實的繩索,上端仍繫在洞開的防盜網上,下端則垂至一樓窗戶的雨篷上;一架金屬人字梯已經被人挪到一旁;此外,現場還有一把塑料凳子和一把活動扳手。
隨後,羅女士將梯子搬到牆邊,向記者演示當時的情形,「那個女的就從這裡跑掉了,我老公還在房間裡。」
附近一名鄰居告訴記者,她親眼看到一名女子從2樓後窗離開。「我住在樓上,看得一清二楚。」該鄰居稱,一名女子順著2樓窗戶防盜網上的繩子下去,然後踩著梯子下到一樓,「時間很短,那個女的下到一樓後,順著牆根走了,速度很快。」
住在該家屬院對面小區的林姓女子告訴記者,由於警察不讓他們到後牆去,她只能在居民樓前方看熱鬧。「當時很多人圍觀,派出所民警還不讓她(羅女士)撬門。」林女士告訴記者,跑掉的那個女人的車,至今還停在居民樓前,「白色的那輛,那個女的有時候也來這裡,不是經常來。」
當地警方:是他們的家事,不構成案件
昨日中午,羅女士再次找來一把錘子敲打防盜門。「我老公打電話叫來了他爸,趁我不注意,他上午11點從房間出來了,現在是他老爸在房間裡看著。」羅女士認為,房間內肯定還有那個女人遺漏的包等物品。就在羅女士與公公僵持的過程中,轄區派出所民警及巡邏民警趕到現場。
「我們接到男方(羅女士老公)的報警,主要來維持秩序,不要讓雙方打架。」屯昌縣公安局屯城派出所陳副所長告訴記者,昨日凌晨,他們確實接到了羅女士的報案,「她報了兩次,第一次說有人打架,第二次說家裡進了小偷。我們接到報警後,趕到現場處理。」但羅女士對此予以否認,她說自己一開始就說明了「老公帶女人到自己家裡過夜」。
「這是他們家裡的事,不構成案件。」陳副所長表示,他們並沒有攔著群眾,不讓群眾到居民樓後牆查看,「我們還沒有追究她(羅女士)報假警,後面有人爬窗戶出來的事,我們在前面不知道,也沒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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