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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公安機關給趙雲孝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趙雲孝供圖 【文匯網訊】據澎湃新聞網報道,山西大同市委書記豐立祥落馬引發的波瀾仍未平息。
11月1日,一份由大同公安機關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在網上廣為流傳。
該決定書顯示,10月15日,大同市民趙雲孝得知市委書記豐立祥被調查後,以感謝共產黨的英明決策為由,與另外兩名男子在大同市委門口以舉國旗、打橫幅、唱國歌、燃放煙花爆竹等方式煽動群眾,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決定行政拘留15日。執行期限為10月16日至10月31日。
據瞭解,趙雲孝的遭遇並非個例。多位大同市民表示,豐立祥落馬後,當地公安機關至少帶走過10位市民。他們在豐立祥落馬後,或拉條幅、或唱國歌,又或在市委大院門看了看熱鬧,分別被處以5-15天的行政拘留。
截至澎湃新聞發稿前,大同市公安機關並未就大同市民反映的情況給予任何解釋。 澎湃新聞向大同市公安局多位工作人員核實求證也均未獲回復。
被拘大同市民面向全國聘請律師討說法
據瞭解,10月15日下午,豐立祥落馬的消息發佈後,大同市區多處響起鞭炮聲,其中也包括大同市委門口對面的人行便道。
現年53歲的趙雲孝就是當天出現在市委門口的眾多民眾之一。
身有肢體殘疾的他,是大同原市長耿彥波的「忠實粉絲」。過去他常開一輛麵包車穿梭在大同的大街小巷宣傳耿彥波事跡,在當地小有名氣。去年年底,這輛貼滿耿彥波圖片和報道的麵包車丟失,至今未找回。
11月2日,趙雲孝告訴記者,10月15日下午,自己趕到市委大門的馬路對面時,路邊已經擺開了一排炮,現場比較混亂。他帶了兩面之前買好的國旗,跟著眾人高喊了幾聲「擁護共產黨」,就被帶到公安機關。
「沒有打橫幅、唱國歌,炮也不是我買的。」對於行政拘留半個月的處罰,趙雲孝並不認可。
他認為,自己沒有夥同他人煽動群眾,也沒有任何過激舉動。更何況,燃放煙花炮竹是中國人表達喜怒哀樂的一種慣用方式,大家表達一下心情,這個舉動也不為過。
因此,在這份行政處罰決定書上,趙雲孝簽字稱:「以上事實於(與)我說的不符,以我筆錄為主(准)」。之後他還按下手印給予確認。
10月31日早晨7點,趙雲孝帶著大同市拘留所開具的「解除拘留證明書」回到家中。第二天,也就是11月1日晚9點多,他將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解除拘留證明書拍照並發到百度有關貼吧。
「現面向全國誠聘律師,和公安局對簿公堂。」趙雲孝的遭遇和表態,引起諸多網友關注。一位網友將其內容發至微博,使得事件迅速發酵。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帖子在大同網友較為集中的「愛我大同吧」和「耿彥波吧」只存在了10多個小時—11月2日上午10時左右,有關趙雲孝被拘的討論帖和新聞全部消失。
最先在微博發聲的大同網友,11月1日當天晚上就刪除了原帖。一位大同知情人士稱,這位微博網友「目前壓力很大」。
大同市委門口「看熱鬧「也被拘留
事實上,據多位大同市民反映,10月15日至10月19日,豐立祥被查的消息發佈4天內,至少有10名以上大同市民因牽涉此事被當地公安機關帶走,拘留期限分別為3天、5天、10天、15天不等。
比如10月15日,和趙雲孝一起被拘留的還有大同市民盧延高和周連寶。
盧延高對記者回憶,當天下午4點多,他帶著音響趕到市委大院對面,看到一些穿著藍色運動服模樣的人士正在搶奪市民手中的條幅和煙花爆竹。
「當時情況情急,我就帶領大家唱了首國歌。」盧延高表示,自己當時距離市委大院還有100多米,之後被身穿藍色運動服的人士帶至公安機關。
他的這一舉動也被記錄在大同市公安機關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決定書顯示,盧延高利用自帶音響、播放國歌,並以唱國歌的方式煽動群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現決定行政拘留15日。
盧延高同時透露,另一個被拘留的周連寶,只是在現場幫別人點了一下炮,隨後被行政拘留5日。
趙雲孝、盧延高等人被拘,並沒有澆滅大同市民高漲的情緒。10月18日,近千大同市民在和陽門廣場集聚,數落豐立祥的不是,希望耿彥波重返大同。
這場集會被當地公安機關以「大同公安機關維穩處突拉動演練」的形式壓下,但也有市民在此前後被帶走。
經常在貼吧發言的大同市民常先生對記者介紹,10月17日下午5點多,當地公安人員到訪他家,拿走電腦主機並帶走他本人。
「他們懷疑我煽動集會,結果什麼都沒查到。」常先生告訴記者,他在當地公安局呆了30個小時才被允許回家,一位公安人員還對他稱,「把你叫來是保護你」。
和陽門集會後一天,10月19日上午9點多,大同武姓、段姓、孟姓市民也先後被公安人員帶走。
武姓市民對表示,自己只是去廣場「轉了一圈」,並沒有參加前一天的廣場集會。如果一定要說「問題」,那就是10月15日下午他曾去市委門口看熱鬧,看到有人拉條幅還幫忙搭了把手。
「我們現在都弄不清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什麼是好,什麼是賴了。」武師傅告訴記者,10月19日上午和他一起抓進去的一共10人,其中5人因身體原因隨後被釋放,另外5人被拘留5日。
對於大同市民反映的情況,記者向大同市公安局多位工作人員核實求證,均未獲回復。一位工作人員表示,11月2日為休息日,具體要等週一向領導匯報再給予回應。
截至發稿前,大同市公安局尚未就此事做出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