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胡瑋燦 上海報道)為確保刑事法律和政策在自貿區得到正確實施,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出台了首部《上海檢察機關涉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刑事法律適用指導意見(一)》。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日前召開發佈會通報了自貿區檢察室成立一年來受理的案件情況,並發佈了首部自貿區刑法適用指導意見。
上海市檢察院派駐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檢察室自2013年11月掛牌成立以來,共辦理涉自貿區各類刑事案件55件68人;其中受理批捕20件24人,受理起訴35件44人,涉及逃匯、職務侵佔、合同詐騙、票據詐騙等罪名;還辦理了與自貿區內貿易、金融領域相關聯的案件。
據悉,該指導意見共32條條文,對涉自貿區刑事案件辦理的基本原則、刑事政策、法律適用的標準、定罪的方法,以及對虛報註冊資本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騙取出口退稅罪,瀆職犯罪等十幾個經濟犯罪尤其是金融犯罪行為,提出辦案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將採取系列化適時發佈的方式,逐步形成上海檢察機關涉自貿區刑事法律適用指導系列規定。
由於自貿區範圍內行政法規的改變,讓某些自貿區外構成犯罪的行為在自貿區範圍內並不構成犯罪。上海市人民檢察院金融檢察處處長肖凱表示,比如逃匯罪因為自貿區實行特殊的外匯管理制度,因此很多情況下不適用逃匯罪。此外,除了打擊一般經濟犯罪案件,自貿區檢察室還將嚴厲查處自貿區內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重點查辦與自貿區建設相關的國家重點投資領域、資金密集行業、重大基礎工程以及市場資源配置等過程中進行權錢交易和侵犯國有資產等職務犯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