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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圖的媽媽捧著兒子的照片說,走的時候18歲,整整18年過去了,如果活到現在剛好36歲。 【文匯網訊】據新華社快訊,20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暴巴圖代表高院向呼格吉勒圖父母送達立案再審通知書,備受關注的呼格吉勒圖案進入再審程序。
1996年,內蒙古18歲的呼格吉勒圖被認定姦殺一女子,被執行死刑。9年後,身負多起命案的趙志紅落網,自稱他是"呼格吉勒圖案"的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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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姦殺案物證未驗DNA 案發到行刑僅用62天
18年前,內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圖因殺人被判處死刑。9年後另一殺人嫌犯趙志紅向警方供述自己為呼案真兇。
呼案從案發到執行死刑只用了62天,不可不謂「快」;9年之後,疑案出現,再審此案之呼聲延宕至今,耗時9年之久,不可不謂「慢」。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副教授門金玲說,若要對「嚴打」反思,就是無論怎樣「嚴打」,都應該在法律的框架內,因為一旦突破這個框架,就是縱容公權力去違法,而這事實上對社會的傷害更大。
早上6點半,天氣晴,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門口,黑壓壓的人群擠滿一片,幾十個警察忙著維持秩序,不停警告躁動的人們。
鐵門內,四名死囚已坐上警車,將被押往公審大會,執行槍決。看守所大門左側,矮個子的毛紡廠職工尚愛雲擠在最前面,她不停地往裡張望。「那是1996年的6月10日」,尚愛雲肯定地對記者說,4名死刑犯中,有一個是她的兒子呼格吉勒圖,被判流氓罪、故意殺人罪。
大門打開,警車開出,人群一陣騷動,尚愛雲一眼看見兒子,上身穿的還是那件灰色夾克,下身是藍色褲子。兒子所有的衣服都是她買的,所以她很快能認出。呼和其他犯人一樣,雙手反綁背後,繩子在身上勒得很緊。
尚愛雲原以為,18年前這一幕會隨時間淡去。但是,趙志紅在2005年供認自己才是呼案「真兇」後,所發生的一切,讓尚愛雲的記憶不停回到1996年。
1996年,中國在實行改革開放後的第二次嚴打。在從重從快的指令下,呼格吉勒圖案,從案發到執行死刑,僅用62天。
死囚的最後時光
呼市的烏蘭恰特劇場,如今已被拆除,建成當地最大的廣場。1996年,那裡是座上下兩層的劇場,呼和浩特一些重要政治活動都在那裡舉行。嚴打時的公審大會也在此召開。當天因為有死刑犯公審,劇場很快坐滿群眾。
當警車陸續駛離看守所的那一刻,尚愛雲和老伴跟著車隊奔跑。老伴李三仁身體不好,跑不動,尚愛雲一個人跑在前面。雙腳趕不上車輪,警車跟丟了。等她趕到劇場,大門關閉,外面圍滿了人。
她哭著央求保安:「執行死刑的有我兒子,我要進去看看」。保安心軟,開門,放她進入。尚愛雲埋著頭急匆匆往裡走,抬頭不期然看見了兒子。不遠處,呼格吉勒圖和另三名死刑犯被押成一排,站在樓梯間。他們被反綁雙手,嘴裡叼著一根煙,邊上站著五六個警察。
尚愛雲一下子哭出了聲,兒子扭頭看見母親,「眼淚嘩嘩的」。尚愛雲想和兒子說話,警察沒允許。「我就想問他,到底是不是他幹的?」呼格吉勒圖扭過頭,不再看母親。
當天中午,尚愛雲收到領屍通知單,「老大去收的屍,頭上中了兩槍」。
案發後,尚愛雲很長一段時間,不知道兒子犯了什麼罪。直到一審開庭,法官當庭判決的聲音響起,尚愛雲才完整知道兒子的罪行。「那是1996年5月23號」,尚愛雲回憶著,幾欲淚下。
在呼市中院,法院審理查明:1996年4月9日當晚8時40分許,呼格吉勒圖酒後到內蒙古第一毛紡織廠宿舍57棟平房西側的公共廁所處窺視,當聽到女廁所內有人解手,便進入女廁所將正在解手的被害人楊某某摟住,後採取捂嘴、扼頸等暴力手段,將其按倒在便坑的矮牆上,扒開衣、褲進行流氓猥褻。後聽到外面有動靜,便逃離現場。楊某某因其扼頸窒息而當場死亡。
審判長蘇明宣佈:被告人呼格吉勒圖,判處死刑。尚愛雲聽清兒子罪行時,也聽清了判決。
呼格吉勒圖家人在開庭前一直未收到各種「通知」。門金玲表示理解。她是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副教授,長期研究嚴打。
門金玲告訴記者,嚴打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83年通過的《關於迅速審判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決定》。
該《決定》規定:「對殺人、強姦、搶劫、爆炸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主要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民憤極大的,應當及時交付審判,可以不受《刑事訴訟法》第110條規定的關於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人期限以及各項傳票、通知書送達期限的限制。」
該決定是為了「從重從快」打擊犯罪。
「這是對被告人辯護權的保障,不應被侵犯。」門金玲表示。
警察感覺不對勁
呼格吉勒圖被判死刑後,張帆(化名)心裡一直打鼓,他覺得認定呼為命案兇手「不對勁兒」。張帆曾是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的警察。1996年4月9日晚,他接到呼格吉勒圖和其工友閆峰報警,並看到呼的第一份口供。「這份口供不支持呼為兇手。」
呼格吉勒圖和閆峰均為呼和浩特捲煙廠職工。案發當晚,兩人在外喝酒,閆峰先回車間,呼回家取鑰匙。10多分鐘後,呼來找閆峰,堅持要他同去女廁,說那裡出事了。後兩人發現廁內女屍。
次日,閆峰出了警局。呼格吉勒圖則再沒回過家。
案發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和轄區新城區公安分局多位領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公共女廁耍流氓殺人」,是嚴打時期須重點打擊和整治的。
上世紀90年代,改革開放後的中國又出現一個犯罪高峰。1996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民革中央主席李沛瑤被殺,兇手是他護衛——18歲的武警張金龍。那年兩會,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治安狀況紛紛提出尖銳意見。
嚴打行動由此開啟。1996年4月到1997年2月,公安部牽頭,成立了「嚴打辦公室」,部長陶駟駒親任組長,督陣指揮全國公安機關「嚴打」。
呼格吉勒圖撞上「槍口」。因為案件惡劣、社會影響力極壞,相關領導指示要抓緊破案。
「當時鄭局長身上的壓力非常大」,一位不願具名的警察告訴新京報記者,鄭潤民時任新城區公安分局局長,案發地屬新城區轄區。當時,這位警察在鄭潤民屬下任職。據其介紹,「公廁女屍案」發生前不久,鄭潤民剛剛履新,此前他擔任玉泉分局副局長。
「案子最初遲遲沒有進展,鄭局長大發雷霆,逮住負責的民警就是一頓臭罵:你們啥球都弄不成!」這位警察回憶說。
1996年5月3日,也即呼格吉勒圖案即將開庭審理前,內蒙古自治區「嚴打」鬥爭小組考察呼市後,強調此次鬥爭「時間緊、任務重」,指示呼市政法部門特別是公安機關要發揮「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成為全區表率。
「嚴打」指示之下,公安一馬當先,「經常加班,一有案子就連軸轉」,上述不願具名的呼市警察介紹,當時因為時間緊,加上一些民警辦案素質不高,「刑訊逼供是常事」。
「(受害者)牛仔褲上有三個鉚釘,你他媽的不記得了?接下來就是一頓拳腳,打過幾回之後,再問疑犯多半會說記得」,當記者問及當時是如何刑訊逼供時,這位「老刑偵」給記者「演示」。
輔佐鄭潤民的是主管刑偵的副局長馮志明,在呼市當地媒體關於此案的報道中,他是一個「金睛火眼」的神探:「兩個男的怎麼會知道女廁內有女屍?」
閆峰回憶說,案發後的第二天早上,他出公安局時,透過門縫看見呼格吉勒圖蹲在地上、手被反銬在屋內的暖氣管上,頭上戴著一頂摩托車頭盔(防止自殘),面色發黑。
案發後第三天,尚愛雲接到民警通知,讓準備行李送看守所,「床被啊,衣物啊,你兒子招了,警察說。」
嚴打之下的錯位關係
呼格吉勒圖在煙廠的工作,就是把捲好的煙,放到傳送帶上組裝,這是香煙出廠前的最後一道工序,對工人體力要求不大,但需要不斷彎腰,它需要工人足夠的耐心。在母親尚愛雲眼中,兒子內向,膽小,「鄰居老人去世,門口擺幾個花圈,呼上下班都是繞著走。」
「我寧願他是出了車禍」,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尚愛雲生活在指指點點和恥辱中。「呼格吉勒圖耍流氓,在女廁把人殺了!」尚愛雲總能聽見細碎聲音在身後響起。
尚愛雲不信,兒子會做那種事。今年11月16日,尚愛雲找到滑力加,以示感謝。這名退休的呼市新城區檢察官,是全國第一名呼籲再審呼案的檢察官。
滑力加認為,檢察院當時不應對呼提起公訴。他說,呼案有3大疑點,公安存在主觀辦案之嫌;缺少直接證據,死者體內精斑未做DNA鑒定;公安涉嫌刑訊逼供。
曾有媒體記者獲得一份18年前呼案的筆錄,該筆錄製於1996年5月7日晚上9時20分——即被槍決前一個月,詢問人為呼市檢察院檢察官劉某和彭某。被詢問人是呼格吉勒圖,呼稱自己是無辜的。
該媒體報道,在這份共計7頁、1500字的筆錄中,呼格吉勒圖數次表示:「今天我說的全是實話,最開始在公安局講的也是實話……後來,公安局的人非要讓我按照他們的話說,還不讓我解手……他們說只要我說了是我殺了人,就可以讓我去尿尿……他們還說那個女子其實沒有死,說了就可以把我立刻放回家……」
在敘述「當晚自己的犯罪事實」時,呼格吉勒圖做了如下陳述:「我當晚叫上閆峰到廁所看,是為了看看那個女子是不是已經死了……後來我知道,她其實已經死了,就趕快跑開了……她身上穿的秋衣等特徵都是我沒有辦法之後……猜的、估計的……我沒有掐過那個女人……」
該媒體報道稱,筆錄顯示,詢問人對呼格吉勒圖使用了「你胡說」等語言。
滑力加告訴記者,從制度設計上,公檢法本是互相制約,這樣最大程度上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但在「嚴打」期間,則變成相互配合。
1996年「嚴打」行動一般都是由各級黨政領導親自掛帥協調,公、檢、法等部門密切配合,以公安偵破為主力,重點「破大案、打團伙、追逃犯」。檢察院、法院提前介入重大案件的偵辦,「閱看預審檔案材料,熟悉偵查過程,保證受理案件後能及時提起公訴和開庭審理」,以求快批捕、快起訴、快審判。
滑力加說,「嚴打」時,一旦發生重大案件,公安還在偵查的時候,檢察院批捕科就可介入,目的就是為了「快捕」。其後的「快訴」順理成章,案件幾乎是不受監督的達到法院。
被忽視的關鍵證據
呼格吉勒圖死刑後,尚愛雲開始找自身的原因,認為是自己的不妥,讓兒子遭遇噩運。「假如那天我給兒子做飯,他就不會和同事外出吃飯,也就不會有接下來的事。」
呼格吉勒圖供認後,按照「嚴打」「從重從快」的要求,隨後有關的逮捕、起訴、一審、二審等環節均快速完成,包括執行死刑在內,兩個月時間走完所有法律程序。
一審開庭時,因為相距較遠,檢察官起訴了什麼,尚愛雲沒有聽清。宣佈死刑後,呼格吉勒圖不服,提出上訴。
父親李三仁還去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請求一定要調查清楚,接待他的檢察官表情嚴肅,只說了一句:「回家料理後事吧。」
對於法庭的死刑判決,苗立律師有不同看法。他在2006年答應尚愛雲,幫助其申訴。
苗立認為,對於呼格吉勒圖的犯罪證據,並不構成證據鏈,「受害人體內精斑是否是呼格吉勒圖的?掐死受害人的手印是否有鑒定?案發地是否留有呼格吉勒圖的腳印?」
曾擔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的赫峰,翻閱過呼案卷宗。
赫峰介紹,相關記錄顯示,技術人員曾從受害人的體內提取過兇手的精斑。然而,這一關鍵物證當年未做DNA鑒定。他分析,一是因為當時內蒙古沒有條件做;其二就是太自信,「覺得這個案子沒有這個證據也能定罪」。
苗立認為,在缺乏直接證據的情形下,法院判決就應該疑罪從無。
但一位長期研究嚴打的學者認為,在嚴打時期,這很難實現。她曾撰文反思「嚴打」:「在實踐中,對於偵查筆錄中記載的內容,法庭一般都給予認可。這是因為法官同樣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政治力量,『嚴打』又是針對社會治安惡化而展開,法官成為了潛在的控方,法官的角色定位決定了其在裁判中倒向警察,實在無可厚非。」
1996年,尚愛雲聘請的律師也未向法庭提出相關質疑。
尚愛雲是在開庭前幾天,接到開庭通知。開庭前3天,托親戚花了1500元請了張娣律師。張娣律師在開庭前見了呼格吉勒圖一面,「見面時間很短,呼格吉勒圖沒說什麼,就是哭」。開庭前晚,尚愛雲感覺不踏實,又花500元請了丁守君律師出庭辯護。
那年5月23日,一審開庭時,尚愛雲聽見張娣律師做的是有罪辯護,「說我兒子年紀小、是初犯,且是少數民族,請法院從輕發落。另一個律師一句話都沒說」。
苗立律師認為,辯護人應該給法官一個反向的思考,給一個專業的法律意見,這樣會使一個案件有很大變化。
如今,張娣和家人在海外生活。記者電話聯繫丁守君律師。他在電話裡說,當年他未曾擔任呼格吉勒圖的辯護人,遂掛斷電話。
等待9年之後
呼格吉勒圖死刑後,尚愛雲一度心如死灰。夫妻倆經常騎車到兒子墓前,一坐就是半天。家裡讀書尚可的老三受不了同學們指指點點,選擇輟學。
2005年,尚愛雲聽聞一則消息,身子不由打了冷戰。內蒙古「2·25系列強姦殺人案」告破,趙志紅供述了10條命案,其中一件便是呼格吉勒圖的4·9命案。
新華社記者湯計先後就此寫了5份內參,呼籲領導重視並徹查。幾乎每份內參都獲得上層領導批示。
2006年11月28日,趙志紅案開庭,但因關係到呼格吉勒圖案,此案未再審理。如今已近8年,超過法定審結期限。至今趙志紅尚在羈押中。
湯計給尚愛雲介紹了苗立律師。這是位刑辯經驗豐富的律師。接受委託後,她去呼市中院調案卷,得到回復說「已被其他辦案機關調走」。她去內蒙古高院,沒見到負責人。
內蒙古熟悉此案情一位知情人士表示:「有人說案件之所以遲遲不得處理,是因為關係到官員問責,但我覺得最關鍵的還是職能部門敢不敢作為的問題。再審其實並不複雜,有什麼東西法庭上說唄。」
據瞭解,當年辦理呼案的人員大都得到了陞遷。
記者調查獲悉,趙志紅案發後,不單單是內蒙古警方複查了呼格吉勒圖案,公檢法系統以及政法委均開展了對此案的複查。
知情人士透露,至少兩年前,內蒙古高院組建了一個6人複查小組,由一位副院長擔任組長,專職複查呼格吉勒圖案。現在內蒙古人大任職的法學博士莎仁擔任這個小組的副組長,當時她在內蒙古高院任職。
記者聯繫了莎仁,她證實確有這個複查小組的存在,至於複查的結論,莎仁表示她已經從高院離職,所以不便告知。
11月4日下午,內蒙古高院的新聞通氣會上,新聞發言人李生晨表示,目前,呼格吉勒圖案正在複查階段,何日再審將視複查結果而定。
這個消息讓苗立律師同感欣喜,「這是9年來內蒙古公檢法系統第一次公開回應此案。」
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死刑後,安葬在南郊的白樺林中,墓碑是用水泥壘的,倉促而簡陋,上面有「呼格吉勒圖」幾個大字,沒有生卒年月。
在蒙語中,「呼格吉勒圖」有「幸福的地方」或者「大好前途」的寓意。尚愛雲的三個兒子都出生在內蒙古達茂草原。
呼格吉勒圖三兄弟努力地適應城市生活,尚愛雲記得當時,因為家裡人口多,他們分到了一個40平米左右的平房,雖然有點擠,但還是其樂融融。
尚愛雲回憶說,呼格吉勒圖最大的夢想就是,輟學去當兵,回來好分配工作,「他想買套大樓房,讓家人都住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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