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網援引韓國《中央日報》11月23日報道,韓國出租車司機申某因1萬韓元(約合人民幣55元)的酒錢付賬問題,與朋友發生爭執,並意圖殺人。對此,法院判處其3年有期徒刑。申某據此提出了上訴,首爾高級法院第3刑事部維持了原判。
今年6月10日,出租車司機申某和其平時關係友好的朋友白某等一起到一個酒館喝酒。當天白某支付了酒錢。幾天後,白某發短信給申某等人,要求按照人數平攤酒錢,讓他們把錢匯到自己的賬戶裡。針對白某要求匯款3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65元)的短信,申某回復說:「不是3萬韓元,2萬韓元就夠了」。二人因此起了言語衝突,白某向申某發送了辱罵性的短信。
被此激怒的申某由此產生了殺害白某的想法。18日當天上午10點左右,白某到自己工作的出租車公司遞交了辭呈。在回家的路上,他買了長38cm的凶器。
申某在去見白某之前,打電話給警察說,自己可能要殺人,並告訴了警察自己的所在地。當平時認識的酒館老闆問其「有什麼事」時,申某回答說:「今天要殺一認識的朋友,我也會死」,還向酒館老闆展示了自己插在腰間的凶器。
申某把白某帶到了一個人跡稀少的地方,用凶器刺了一下白某,想要殺死他,由於白某的激烈反抗而沒有得逞。之後,申某迅速地把白某送到了醫院,並投案自首。
對此,一審判決認為,「申某因酒錢付賬問題與人發生衝突,並事先準備凶器意圖殺人,雖殺人未遂,但性質相當不好」,「差點就剝奪了一個人寶貴的生」,對此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
申某對此提出了上訴,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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