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華商報》報道,司法局幹警妻子涉賣淫被抓,與警察起衝突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刑拘,當事人丈夫——說我老婆賣淫得有證據,警方應為打人道歉。
對話人物:
翟相波,河南省上蔡縣司法局幹警,其妻遇抓嫖警察起衝突後被刑拘。
對話背景:
河南省駐馬店市上蔡縣司法局幹警翟相波的妻子田菊紅,11月12日去看望經營快餐店的朋友陳靜,遇到警察抓嫖,被鎖定為賣淫嫌疑人。田菊紅與警察發生衝突,目前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刑拘。
陳靜說,她因為得罪過人,被舉報進行賣淫活動。當天警察來抓嫖時,田菊紅拉肚子去衛生間。駐馬店市東風派出所所長姜艦說,民警發現田菊紅手包裡有20多個避孕套,就將其鎖定為嫌疑人。田菊紅從廁所出來後,對民警破口大罵,拒絕接受檢查。
警方的視頻顯示,田菊紅手持兩把菜刀,朝幾名男子揮舞,隨後被制服。姜艦說,乘車強行帶離田菊紅時,田菊紅踹爛車窗玻璃後跳車,並在大街上脫衣。對峙幾分鐘後,田菊紅又被抬進轎車。
而田菊紅稱,她遭到警察恐嚇並被噴辣椒水,所以跳車。到派出所後,她遭數人毆打、被噴辣椒水並被皮鞋踩壓頭。
警方核實田菊紅住過精神病院後,第二天送田菊紅到駐馬店市精神病醫院。14日,家屬得知田菊紅出事住院。當日下午,丈夫翟相波在精神病醫院見到田菊紅。「19日,精神病醫院說要強製出院,我不答應,非要警方給一個說法。11月24日,田菊紅就被刑拘了。」翟相波說。
最新進展
警方稱該女子多次在飯店賣淫
昨日(28日),駐馬店公安局回應稱,整個執法活動不存在公安民警打人的問題,現已查明,該女子自2013年8月以來,以每次50-100元不等的價格多次在「群仙聚」飯店從事賣淫活動。
駐馬店公安局昨天中午在其官網公佈的回應稱,田某(女,39歲,河南省上蔡縣人)自2013年8月以來,以每次50-100元不等的價格多次在「群仙聚」飯店從事賣淫活動。飯店老闆陳某(女,55歲,河南省驛城區人)每次從中抽取10-30元,並多次組織容留多名婦女在該飯店內實施賣淫活動。
事情發生後,根據田某家屬的要求,法醫人員對田某身上的傷情進行了鑒定。法醫鑒定結果為田某身上的傷為「擦挫傷」,並非外力毆打所形成。
目前,田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於11月24日被東風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群仙聚」飯店老闆陳某因涉嫌組織容留婦女賣淫罪於11月27日被東風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華商報記者劉苗
昨日,華商報記者專訪了田菊紅丈夫翟相波。
妻子在看守所還穿著病號服
記者(問):你現在收到田菊紅的拘留通知書了嗎?
翟相波(答):沒有,派出所說週一就寄出了,但到現在我也沒收到,他們可能寄到我老家了吧。罪名是涉嫌妨害公務罪,但不知道會被刑拘多久。
問:她被刑拘後,你有沒有委託律師會見?
答:11月26日,我委託律師到市看守所會見了田菊紅,對話的內容按規定不能對我們說,但他告訴我他看到的情況,田菊紅精神嚴重失常,還伴有歇斯底里。因為是從精神病醫院直接送往看守所的,見她時她還穿著醫院的病號服,自己的衣服不知道去哪了,「群仙聚」老闆娘在派出所見到她時,她上身就沒穿衣服。因為看守所禁止帶個人物品進去,所以我委託律師交了500元,叮囑獄警給她在裡面買衣服穿。
手包裡的避孕套能作賣淫證據嗎
問:公安局稱,田菊紅從去年8月開始從事賣淫活動。你知道這事嗎?
答:因為我沒有看到證據、證人,只能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另外,我兒子去年9月去當兵才離開家,之前他們母子一直住在一起,說我愛人8月開始賣淫,我覺得這個時間節點是不可能的。
問:東風派出所所長說,當天在田菊紅手包裡發現20多個避孕套,因此將她鎖定為重要嫌疑人。
答:20多個避孕套能作為賣淫證據嗎?我們沒有別的避孕措施,她買的時候我也知道,還說她怎麼買了那麼多。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還在她手包裡放著。
問:田菊紅去的那家「群仙聚」飯店你知道嗎?老闆娘陳靜你認識嗎?翟相波:那家店離我岳母家50米遠。我知道陳靜但不熟,田菊紅去年認識的。我對我老婆的交友圈不太清楚。警方說她們賣淫,我不知道是不是有這事,但警方確實什麼證據都沒有。
妻子和飯店女老闆一起賣「安利」
問:田菊紅做什麼工作?
答:早些年我還沒去縣司法局上班時,我倆一起在駐馬店開一家小飯館,一年能掙幾萬元。2010年,她抑鬱、睡不著覺,有些狂躁,在精神病醫院住了53天。之後店就關了,專門在家照顧輔導兒子。去年,她認識了陳靜,她們一起賣「安利」。
問:你何時知道妻子出事了?
答:11月14日早上,我還在法院開庭,田菊紅的一個朋友打電話告訴我,她被送到醫院搶救了,我趕緊趕到駐馬店精神病醫院,看到她後腦勺一個大包,渾身青一塊紫一塊,嘴裡也爛了,下身也出血,渾身不能動。
問:為什麼她12日被抓,你14日才知道?
答:我們兩地分居,我在上蔡縣司法局上班,她住在駐馬店,我一周才回家一次。警方應該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但一直沒人和我聯繫。他們說不知道我老婆叫田菊紅,只聽老闆娘叫她「韓燕(音)」,可醫院登記單上寫的名字就是「田菊紅」。我覺得他們是故意隱瞞。
我不相信警方文明執法
問:整個事件的經過是誰告訴你的?
答:是陳靜和她老公張鐵志。那天(14日)下午我見到田菊紅後就去找他倆,還拿了手機給他們錄像作為證據。他們兩人都說,田菊紅在飯店裡就遭受了拳打腳踢。她身上的傷也能證明。我要求警方提供飯店裡的視頻、她被帶入派出所後的監控視頻,至今仍遭到拒絕。駐馬店公安局現在說,沒有打人,文明執法,我不相信。這太令人生氣,別的方面我都可以不反駁,但說沒有打人,太可笑。我不想拚個魚死網破,只要他們道個歉。
27日上午我還去他倆的飯館,我問他們是不是給警方做了不利於我們的證言,他們說黑的就是黑的,白的就是白的,打人是事實,他們任何時候說法都一樣。他們說,警察幾乎每天下午帶他們「過堂」,一直弄到晚上,筆錄他們沒看清楚就被要求籤字按手印,不按不讓走,他們家還有個12歲孩子,每次不管筆錄上寫的是什麼只能簽字。今天我再去找他們時,店已經關了,聽說陳靜也被拘留了,張鐵志去外地躲起來了。
要求異地重新鑒定妻子的傷情
問:駐馬店公安局說,法醫鑒定田菊紅是「擦挫傷」,不是外力毆打形成。
答:司法鑒定的結果我一直沒拿到。我愛人頭上的大包、身上的纍纍傷痕、子宮出血現象,難道這些都是「擦挫傷」?我們要求異地重新鑒定。
問:媒體報道說,精神病醫院曾要求田菊紅出院,但你不同意。
答:大約是11月19日,派出所說他們要給田菊紅辦出院手續,說她病好了,之前都是裝的,讓我把她接走。如果當時就出院的話,就不會有後面這些麻煩事了。(華商報:為什麼不接她走?)她入院三天後精神就失常了,一見到穿制服的人就大哭大叫。在她神志還清醒的時候,她跟我說,必須還她清白,如果此事不給個說法,她就要從駐馬店市政府大樓跳樓自殺。她說了這樣的話,我不敢接她。當時我們曾想和派出所商量,咱們兩家共同在出院手續上簽字,我們可以先把她接回去,但將來查明是誰把她變成精神病誰要負責。派出所不願簽字,我們也不能簽字,就這樣一直拖著。24日上午,田菊紅被警方從精神病醫院帶走,聽說審訊了5個小時,當晚派出所民警告訴我她已經被刑拘了。
問:你接下來有什麼打算?
答:根據律師的反饋,我希望申請對田菊紅緊急救治。她現在的精神狀態已達崩潰邊緣。所以,無論依據監所管理相關規定,還是從人道主義角度出發,正在患有嚴重疾病的被羈押人員,都應當得到及時救治。所以我向駐馬店市公安局和東風公安分局提出申請,也把申請書寄給了河南省公安廳,但到現在都沒有收到回復。今天我去派出所,他們說田菊紅的狀態「非常好」。我搞不明白到底怎麼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