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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感叹:比起美警 港警十分克制


http://news.wenweipo.com   [2014-11-28]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香港警方近日在旺角針對「佔中」者展開清場行動。於此同時,弗格森案在美國引發騷亂,美國出動數千人次的國民警衛隊強硬鎮壓。如此直觀的對比,讓香港人看清應對非法集會的「國際標準」。由香港媒體稱,相比西方國家的同行,香港警察克制多了。更有港媒尖銳評論稱,指責香港警察執法「暴力」的示威者及政客,有本事就去美國玩「佔領」,去嘗嘗美國警察「文明執法」的滋味。

據澎湃28日援引港媒報道,香港警方在最近的旺角清場中表現專業、克制。警方應執達主任要求接受協助執行禁制令後,先向示威者發出最後警告,表示任何人妨礙或干擾清除障礙物的工作,可能違反法庭命令,構成藐視法庭及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罪,會被判監或罰款,可能會被警方拘捕或檢控,並舉起「警察封鎖線,不得越過」的黃旗警告示威者,警方向前推進期間,還有滋事分子向警方人鏈投擲水瓶。保安局局長黎國棟26日透露,「佔領」行動至今,已有69名警員受傷。

香港熱門網站討論區對兩件事進行比較,有網民稱,美國人從來都是雙重標準。這邊,奧巴馬要求中方「和平處理」香港「佔中」事件;那邊,美國警察對付本地示威群眾卻使用催淚彈、閃光彈,現場還傳出槍聲。也有網民說,那些批評香港警察放催淚彈的「占中」者,現在美國也放了,你們應該去美國領事館示威。更有不少網民認為,香港今天情況固然不如美國騷亂糟糕,但倘若「佔領」行動繼續拖延,激進勢力冒起,誰能保證不會演變成流血放火的暴力場面?香港警察應該向美國學習,狠狠對付暴民。

對比之下,不少香港媒體為港警鳴不平。香港《太陽報》27日稱,美國警察對付示威者從來不客氣,從來無人權可言,動用警棍、催淚彈還算小兒科,開槍殺人才是真暴力,僅2010-2012年,就有1200多人死於警察槍口下。「占中」之初,香港警方曾動用催淚彈驅散人群,本來是最低暴力,也沒有一個因為催淚彈受傷,同美國當年驅散「佔領華爾街」運動時棍棒棄飛、頭破血流相比,根本就是小巫見大巫。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執行會長姚志勝稱,這兩天的清障行動,示威者不斷包圍、阻礙警方執法,甚至向警方拋擲雜物,衝擊警方防線、警方保持最大的克制容忍,只是使用了恰當的武力控制場面,幾乎使用血肉之軀壓制蠻橫的示威者,而整個行動並無出現重大受傷情況。與一些西方國家相比,香港警方使用的武力不知克制了多少倍,此次旺角清障行動的文明有效,可以成為全世界警隊處理同類問題的典範。

但香港也有不少聲音認為,警方可以更強硬些。香港《東方日報》27日發表社論稱,奧巴馬強調,美國是法治的地方,香港同樣以法治自詡,但卻荒腔走板,有人將爭取民主凌駕於法律,為所欲為。其實,香港警方完全可以執法,也有能力執法,如果根據美國的標準,面對日前衝擊立法會及旺角連場混亂,恐怕不止施放催淚彈那麼簡單。文章認為,如果警方一直躲在執達吏背後,不僅不負責任,而且會使「佔領」行動一再拖延,令香港蒙受更大傷害。

香港時事評論員朱家健27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與對抗非法示威者的「歐美標準」相比,香港警察所採用的清場手法已算和平驅趕。在美國,按照法律規定,警察在執勤中出於安全考慮,可對可疑人員採取較激烈的強制措施。美國警察作為國家法律的執行者,在執行公務時具有絕度權威性,沒有半點討價還價的餘地。相比之下,香港警權太小,未來應考慮增加警察的權力,以更好地維護社會秩序。

守護中環 反對佔中
      責任編輯:吳海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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